初,中领军高阳许允,与丰、玄亲善。先是,有诈作尺诏书:以玄为大将军,允为太尉;共录尚书事。有何人天未明乘马,以诏板付允门吏,曰:“有诏!”因便驰走。允即投书烧之,不以(开)关呈司马景王。后丰等事觉,徙允为镇北将军,假节,督河北诸军事。未发,以放散官物,收付廷尉;徙乐浪,道死。清河王经,亦与允俱称冀州名士。甘露中为尚书,坐高贵乡公事诛。始,经为郡守,经母谓经曰:“汝田家子,今仕至千石。物太过不祥,可以止矣!”经不能从。历州刺史,司隶校尉,终以致败。允友人同郡崔赞,亦尝以处世太盛戒允云。

三国历史揭秘:许允因密诏事件被流放致死,王经不听母劝终遭诛杀。读《三国志》名士悲剧,洞察乱世生存智慧。

初,中领军高阳许允,与丰、玄亲善。先是,诈作尺一诏书:以玄为大将军,允为太尉;共录尚书事。有何人天未明乘马,以诏板付允门吏,曰:“有诏!”因便驰走。允即投书烧之,不以(开)〔关〕呈司马景王

后丰等事觉,徙允为镇北将军,假节,督河北诸军事。未,以放散官物,收付廷尉;徙乐浪,道死。〔一〕

清河王经,亦与允俱称州名士。甘露中为尚书,坐高贵乡公事诛。始,经为郡守,经母谓经曰:“汝田家子,今仕至二千石。物太过不祥,可以止矣!”经不能从。历二州刺史,司隶校尉,终以致败。〔二〕允友人同郡赞,亦尝以处世太盛戒允云。〔三〕

裴注

〔一〕《魏略》曰:“允字士宗。世冠族。父据,仕历典农校尉、郡守。允少与同郡崔赞,俱发名于冀州,召入军。明帝时,为尚书选曹郎,与陈国袁侃对;同坐职事,皆收送狱。诏旨严切,当有死者;正直者为重。允谓侃曰:‘卿,功臣之子,法应八议,不忧死也。’侃知其指,乃为受重。允刑竟,复吏,出为郡守。稍迁为侍中,尚书,中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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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初,中领军高阳许允,与丰、玄亲善。先是,有诈作尺一诏书〔1〕:以玄为大将军,允为太尉;共录尚书事。有何人天未明乘马,以诏板付允门吏〔2〕,曰:“有诏!”因便驰走。允即投书烧之,不以(开)〔关〕呈司马景王〔3〕。

后丰等事觉,徙允为镇北将军,假节,督河北诸军事。未发〔4〕,以放散官物〔5〕,收付廷尉;徙乐浪,道死。〔一〕

清河王经,亦与允俱称冀州名士。甘露中为尚书〔6〕,坐高贵乡公事诛。始,经为郡守,经母谓经曰:“汝田家子,今仕至二千石。物太过不祥〔7〕,可以止矣!”经不能从。历二州刺史,司隶校尉,终以致败。〔二〕允友人同郡崔赞,亦尝以处世太盛戒允云。〔三〕

注释

尺一诏书:皇帝下达的诏书之一种,用来封拜官员

〔1〕 有:有人

〔2〕 何人:一个人。当时的习语。指某个不明身份姓名的人。

〔3〕 关呈:报送。

〔4〕 发:出发。

〔5〕 放散官物:乱发公家财物。

〔6〕 甘露:少帝曹髦的年号。

〔7〕 物太过不祥:事情太过分了不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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