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年春,立中山、代等十一王。大赦。
濬、彬所至,则土崩瓦解,靡有御者;预又斩江陵督伍延,浑复斩丞相张悌、丹杨太守沈莹等:所在战克。〔一〕
(三)〔二〕月丙寅,殿中亲近数百人,叩头请皓:杀岑昏。皓惶愦,从之。〔二〕戊辰,陶濬从武昌还,即引见。问水军消息,对曰:“蜀船皆小;今得二万兵,乘大船战,自足击之!”于是合众,授濬节、钺。明日当发,其夜,众悉逃走。
而王濬顺流将至,司马伷、王浑皆临近境。皓用光禄勋薛莹、中书令胡冲等计,分遣使,奉书于濬、伷、浑曰:“昔汉室失统,九州分裂;先人因时,略有江南;遂分阻山川,与魏乖隔。今大晋龙兴,德覆四海;暗劣偷安,未喻天命。至于今者,猥烦六军;衡盖路次,远临江渚。举国震惶,假息漏刻;敢缘天朝,含弘光大。谨遣私署太常张夔等,奉所佩印绶,委质请命。惟垂信纳,以济元元。”〔三〕
(壬申)〔三月壬寅〕,王濬最先到;于是受皓之降,解缚焚榇,延请相见。〔四〕
伷以皓致印绶于己,遣使送皓;皓举家西迁,以太康元年五月丁亥集于京邑。
四月甲申,诏曰:“孙皓穷迫归降,前诏待之以不死;今皓垂至,意犹愍之。其赐号为归命侯;进给衣服、车乘,田三十顷;岁给谷五千斛,钱五十万,绢五百匹,绵五百斤。皓太子瑾,拜中郎;诸子为王者,拜郎中。”〔五〕
(五)〔四〕年,皓死于洛阳。〔六〕
五年:太康五年(公元 284)。
〔一〕干宝《晋纪》曰:“吴丞相、军师张悌,护军孙震,丹杨太守沈莹,帅众三万济江,围成阳都尉张乔于杨荷桥;众才七千,闭栅自守,举白接告降。吴副军师诸葛靓,欲屠之,悌曰:‘敌在前,不宜先事其小;且杀降不祥。’靓曰:‘此等以救兵未至而力少,故且伪降以缓我;非来伏也。因其无战心而尽坑之,可以成三军之气。若舍之…
四年春〔1〕,立中山、代等十一王〔2〕。大赦。
濬、彬所至,则土崩瓦解,靡有御者;预又斩江陵督伍延〔3〕,浑复斩丞相张悌、丹杨太守沈莹等:所在战克。〔一〕
(三)〔二〕月丙寅〔4〕,殿中亲近数百人,叩头请皓:杀岑昏。皓惶愦,从之。〔二〕戊辰〔5〕,陶濬从武昌还,即引见。问水军消息,对曰:“蜀船皆小;今得二万兵,乘大船战,自足击之!”于是合众,授濬节、钺〔6〕。明日当发,其夜,众悉逃走。
而王濬顺流将至,司马伷、王浑皆临近境。皓用光禄勋薛莹、中书令胡冲等计〔7〕,分遣使,奉书于濬、伷、浑曰:“昔汉室失统,九州分裂;先人因时,略有江南;遂分阻山川,与魏乖隔。今大晋龙兴,德覆四海;暗劣偷安,未喻天命。至于今者,猥烦六军;衡盖路次〔8〕,远临江渚。举国震惶,假息漏刻〔9〕;敢缘天朝,含弘光大。谨遣私署太常张夔等〔10〕,奉所佩印绶,委质请命。惟垂信纳,以济元元〔11〕。”〔三〕
(壬申)〔三月壬寅〕〔12〕,王濬最先到;于是受皓之降,解缚焚榇〔13〕,延请相见。〔四〕
伷以皓致印绶于己,遣使送皓;皓举家西迁,以太康元年五月丁亥集于京邑〔14〕。
四月甲申〔15〕,诏曰:“孙皓穷迫归降,前诏待之以不死;今皓垂至,意犹愍之。其赐号为归命侯;进给衣服、车乘,田三十顷;岁给谷五千斛〔16〕,钱五十万,绢五百匹,绵五百斤。皓太子瑾,拜中郎〔17〕;诸子为王者,拜郎中。”〔五〕
(五)〔四〕年〔18〕,皓死于洛阳。〔六〕
〔1〕 四年:天纪四年(公元 280)。
代:郡名
〔2〕 中山:王国名。治所在今河北定州市
〔3〕 江陵督:官名。江陵战区的指挥官。
〔4〕 丙寅:旧历初九日。
〔5〕 戊辰:旧历十一日。
〔6〕 钺:大斧。皇帝的仪仗之一。大将领兵如被授与节、钺,则表示是代表皇帝出征,享有特别的诛杀威权。
中书令:官名
胡冲:事见本书卷六十二《胡综传》
〔7〕 薛莹:传附本书卷五十三《薛综传》
盖:车盖
路次:在路上停宿
〔8〕 衡:车辕端部的横木。固定在马、牛背上以牵引车辆
漏刻:漏是古代计时的装置
〔9〕 假息:延长呼吸
〔10〕 私署:私自委任。
元元:百姓
〔11〕 济:拯救
〔12〕 壬寅:旧历十五日。
〔13〕 榇:棺材。亡国君主向对方投降时,双手反绑,抬着棺材,表示自己罪重该死。
京邑:京城
〔14〕 丁亥:旧历初一日
〔15〕 甲申:旧历二十八日。晋武帝下诏封孙皓为归命侯,《晋书》卷三《武帝纪》记在当年五月二十五日辛亥,与此处的月、日均不同。
〔16〕 斛:古代容量单位。十斗为一斛。
〔17〕 中郎:官名。郎官的一种,持兵器警卫皇宫殿堂。
〔18〕 五年:太康五年(公元 284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