鲍勋字叔业,泰山〔东〕平阳人也。汉司隶校尉鲍宣九世孙;宣后嗣有从上党徙泰山者,遂家焉。勋父信,灵帝时为骑都尉,大将军何进遣东募兵;后为济北相,协规太祖,身以遇害。语在《董卓传》、《武帝纪》。〔一〕
建安十七年,太祖追录信功,表封勋兄邵,新都亭侯;〔二〕辟勋,丞相掾。〔三〕二十二年,立太子,以勋为中庶子。徙黄门侍郎。出为魏郡西部都尉。太子郭夫人弟,为曲周县吏,断盗官布,法应弃市。太祖时在谯;太子留邺,数手书为之请罪。勋不敢擅纵,具列上。勋前在东宫,守正不挠,太子固不能悦;及重此事,恚望滋甚。会郡界休兵有失期者,密敕中尉奏免勋官。久之,拜侍御史。
〔一〕《魏书》曰:“信父丹,官至少府、侍中,世以儒雅显。〔信〕少有大节,宽厚爱人,沉毅有谋。大将军何进辟。拜骑都尉。遣归募兵,得千余人。还到成皋,而进已遇害。信至京师,董卓亦始到。信知卓必为乱,劝袁绍袭卓,绍畏卓不敢发。语在《绍传》。信乃引军还乡里,收徒众二万,骑七百,辎重五千余乘。是岁,太祖始起兵…
鲍勋字叔业,泰山〔东〕平阳人也〔1〕。汉司隶校尉鲍宣九世孙〔2〕;宣后嗣有从上党徙泰山者,遂家焉。勋父信,灵帝时为骑都尉,大将军何进遣东募兵;后为济北相,协规太祖,身以遇害。语在《董卓传》、《武帝纪》。〔一〕
建安十七年,太祖追录信功,表封勋兄邵,新都亭侯;〔二〕辟勋,丞相掾。〔三〕二十二年〔3〕,立太子,以勋为中庶子〔4〕。徙黄门侍郎。出为魏郡西部都尉。太子郭夫人弟,为曲周县吏,断盗官布,法应弃市〔5〕。太祖时在谯;太子留邺,数手书为之请罪。勋不敢擅纵,具列上〔6〕。勋前在东宫,守正不挠,太子固不能悦;及重此事,恚望滋甚。会郡界休兵有失期者〔7〕,密敕中尉奏免勋官。久之,拜侍御史。
〔1〕 东平阳:县名。是西汉时泰山郡的下属县。县治在今山东新泰市。
〔2〕 鲍宣:字子都,勃海郡高城(今河北盐山县东南)人。西汉哀帝时任谏大夫,上书批评时政。后任司隶校尉。王莽执政时,被迫自杀。传见《汉书》卷七十二。
〔3〕 二十二年:建安二十二年(公元 217)。
〔4〕 中庶子:官名。太子的侍从官员。
〔5〕 弃市:在市场上被杀死。当时的死刑有三种。最重是砍头示众,称枭首;其次是腰斩;最下是弃市。
〔6〕 上:上报。
失期:超过规定的休整期限
〔7〕 休兵:从戍守地轮换回家休整的兵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