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元元年冬月,壬辰,遣侍中持节,分适方:观风俗,劳士民,察冤枉、失职者。癸巳,假大将军司马景王黄钺;入朝不趋,奏事不名,剑履上殿。戊戌,黄龙现于邺井中。甲辰,命有司论废立定策之功,封爵、增邑、进位、班赐,各有差。年春正月,乙丑,镇东将军毌丘俭、扬州刺史文钦反。(戊戌)戊寅,大将军司马景王征之。癸未,车骑将军郭淮薨。闰月,己亥,破钦于乐嘉;钦遁走,遂奔吴。甲辰,安风淮津都尉斩俭,传首京都。壬子,复特赦淮南士民诸为俭、钦所诖误者。以镇南将军诸葛诞为镇东大将军。司马景王薨于许昌。月,丁巳,以卫将军司马文王为大将军,录尚书事。甲子,吴大将孙峻等众号万,至寿春;诸葛诞拒击破之,斩吴左将军留赞,献捷于京都。月,立皇后卞氏,大赦。夏月甲寅,封后父卞隆为列侯。甲戌,以征南大将军王昶为骠骑将军。秋月,以征东大将军胡遵为卫将军,镇东大将军诸葛诞为征东大将军。月,辛亥,蜀卫将军姜维寇狄道。雍州刺史王经与战洮西。经大败,还保狄道城。辛未,以长水校尉邓艾行安西将军,与征西将军陈泰并力拒维。戊辰,复遣太尉司马孚为后继。月,庚子,讲《尚书》业终;赐执经亲授者司空郑冲、侍中郑小同等各有差。甲辰,姜维退还。冬月,诏曰:“朕以寡德,不能‘式遏寇虐’,乃令蜀贼陆梁边陲。洮西之战,至取负败。将士死亡,计以千数。或没命战场,冤魂不反;或牵掣虏手,流离异域。吾深痛愍,为之悼心!其令所在郡、典农及安、抚夷护军、各部大吏:慰恤其门户,无差赋役年;其力战死事者,皆如旧科。勿有所漏。”月,甲午,以陇右郡及金城,连年受敌,或亡叛投贼;其亲戚留在本土者不安,皆特赦之。癸丑,诏曰:“往者洮西之战,将吏士民或临阵战亡,或沉溺洮水。骸骨不收,弃于原野。吾常痛之。其告征西、安西将军:各令部人于战处及水次钩求尸丧,收敛藏埋,以慰存亡。”

正元元年冬,魏朝遣使观风俗、劳士民,大将军司马师获殊荣。次年镇东将军毌丘俭反,司马师征讨平叛,姜维寇狄道,洮西之战王经大败,朝廷抚恤将士。

正元元年冬十月,壬辰,遣侍中持节,分适四方:观风俗,劳士民,察冤枉、失职者。癸巳,假大将军司马景王黄;入朝不趋,奏事不名,剑履上殿。戊戌,黄龙现于井中。甲辰,命有司论废立定策之功,封爵、增邑、进位、班赐,各有差。

二年春正月,乙丑,镇东将军毌丘俭、扬州刺史文钦反。()〔戊寅〕,大将军司马景王征之。癸未,车骑将军郭淮月,己亥,破钦于乐嘉;钦遁走,遂奔吴。甲辰安风淮津都尉斩俭,传首京都。〔一〕壬子,复特赦淮南士民诸为俭、钦所诖误者。以镇南将军诸葛诞为镇东大将军。司马景王薨于许昌。二月,丁巳,以卫将军司马文王为大将军,录尚书事。

甲子,吴大将孙峻等众号十万,至寿春;诸葛诞拒击破之,斩吴左将军留赞,献捷于京都。三月,立皇后卞氏,大赦。

夏四月甲寅,封后父卞隆为列侯。甲戌,以征南大将军王骑将军。

秋七月,以征东大将军胡遵为卫将军,镇东大将军诸葛诞为征东大将军。

八月,辛亥,蜀卫将军姜维寇狄道。雍州刺史王经与战西。经大败,还保狄道城。辛未,以长水校尉邓艾安西将军,与征西将军陈泰并力拒维。戊辰,复遣太尉司马为后继。

九月,庚子,讲《尚书》业终;赐执经亲授者司空郑冲、侍中郑小同等各有差。甲辰,姜维退还。

冬十月,诏曰:“以寡德,不能‘式遏寇虐’,乃令蜀贼陆梁。洮西之战,至取负败。将士死亡,计以千数。或没命战场,冤魂不反;或牵掣虏手,流离异域。吾深痛,为之悼心!其令所在郡、典农及安、抚夷二护军、各部大吏:慰恤其门户,无差赋役一年;其力战死事者,皆如旧科。勿有所漏。”

十一月,甲午,以陇右四郡及金城,连年受敌,或亡叛投贼;其亲戚留在本土者不安,皆特赦之。癸丑,诏曰:“往者洮西之战,将吏士民或临阵战亡,或沉溺洮水。骸骨不收,弃于原野。吾常痛之。其告征西、安西将军:各令部人于战处及水次钩求尸丧,收敛藏埋,以慰存亡。”

裴注

〔一〕《世语》曰:“大将军奉天子征俭,至项。俭既破,天子先还。”

臣松之检诸书,都无此事;至诸葛诞反,司马文王始挟太后及帝与俱行耳。故发诏引汉二祖及明帝亲征以为前比,知明帝以后始有此行也。按张璠、虞溥、郭颁,皆晋之令史;璠、颁出为官长;溥,鄱阳内史。璠撰《后汉纪》,虽似未成,辞藻可观。溥著《江表传》,亦粗有条贯。惟颁撰《魏晋世语》,蹇乏全无宫商,最为鄙劣;以时有异事,故颇行于世。干宝、孙盛等,多采其言以为《晋书》;其中虚错如此者,往往而有之。

原文

正元元年冬十月,壬辰〔1〕,遣侍中持节,分适四方:观风俗,劳士民,察冤枉、失职者。癸巳〔2〕,假大将军司马景王黄钺;入朝不趋,奏事不名,剑履上殿。戊戌〔3〕,黄龙现于邺井中。甲辰〔4〕,命有司论废立定策之功〔5〕,封爵、增邑、进位、班赐,各有差。

二年春正月,乙丑〔6〕,镇东将军毌丘俭、扬州刺史文钦反。(戊戌)〔戊寅〕〔7〕,大将军司马景王征之。癸未〔8〕,车骑将军郭淮薨。闰月,己亥〔9〕,破钦于乐嘉〔10〕;钦遁走,遂奔吴。甲辰〔11〕,安风淮津都尉斩俭〔12〕,传首京都。〔一〕壬子〔13〕,复特赦淮南士民诸为俭、钦所诖误者〔14〕。以镇南将军诸葛诞为镇东大将军〔15〕。司马景王薨于许昌。二月,丁巳〔16〕,以卫将军司马文王为大将军〔17〕,录尚书事。

甲子〔18〕,吴大将孙峻等众号十万〔19〕,至寿春;诸葛诞拒击破之,斩吴左将军留赞〔20〕,献捷于京都。三月,立皇后卞氏〔21〕,大赦。

夏四月甲寅〔22〕,封后父卞隆为列侯〔23〕。甲戌〔24〕,以征南大将军王昶为骠骑将军。

秋七月,以征东大将军胡遵为卫将军,镇东大将军诸葛诞为征东大将军。

八月,辛亥〔25〕,蜀卫将军姜维寇狄道〔26〕。雍州刺史王经与战洮西〔27〕。经大败,还保狄道城。辛未〔28〕,以长水校尉邓艾行安西将军〔29〕,与征西将军陈泰并力拒维〔30〕。戊辰〔31〕,复遣太尉司马孚为后继。

九月,庚子〔32〕,讲《尚书》业终;赐执经亲授者司空郑冲、侍中郑小同等各有差〔33〕。甲辰〔34〕,姜维退还。

冬十月,诏曰:“朕以寡德,不能‘式遏寇虐〔35〕’,乃令蜀贼陆梁边陲〔36〕。洮西之战,至取负败。将士死亡,计以千数。或没命战场,冤魂不反;或牵掣虏手,流离异域。吾深痛愍,为之悼心!其令所在郡、典农及安、抚夷二护军、各部大吏〔37〕:慰恤其门户,无差赋役一年〔38〕;其力战死事者,皆如旧科。勿有所漏。”

十一月,甲午〔39〕,以陇右四郡及金城〔40〕,连年受敌,或亡叛投贼;其亲戚留在本土者不安,皆特赦之。癸丑〔41〕,诏曰:“往者洮西之战,将吏士民或临阵战亡,或沉溺洮水。骸骨不收,弃于原野。吾常痛之。其告征西、安西将军:各令部人于战处及水次钩求尸丧〔42〕,收敛藏埋,以慰存亡。”

注释

〔1〕 壬辰:旧历初七日。

〔2〕 癸巳:旧历初八日。

〔3〕 戊戌:旧历十三日。

〔4〕 甲辰:旧历十九日。

〔5〕 废立:废黜曹芳改立曹髦。

乙丑:旧历十二日

〔6〕 二年:正元二年(公元 255)

〔7〕 戊寅:旧历二十五日。

〔8〕 癸未:旧历三十日。

〔9〕 己亥:旧历十六日。

〔10〕 乐嘉:地名。在今河南周口市东南。

〔11〕 甲辰:旧历二十一日。

〔12〕 安风淮津:即淮河上的安风津。淮河古津渡名。在今安徽颍上县西南。

〔13〕 壬子:旧历二十九日。

〔14〕 淮南:郡名。治所在今安徽寿县。诖(guà)误:蒙骗上当。

〔15〕 诸葛诞:传见本书卷二十八。

〔16〕 丁巳:旧历初五日。

〔17〕 司马文王:即司马昭(公元 211—265)。司马懿的次子,字子上。司马师死时无儿子,由司马昭继承权位。他进一步打击反对势力,杀死心怀不满起兵抗争的皇帝曹髦,又出兵攻灭蜀汉。公元 264 年,受封为晋王。死后被追谥为文王、文帝。事见《晋书》卷二《文帝纪》。

〔18〕 甲子:旧历十二日。

〔19〕 孙峻:传见本书卷六十四。

〔20〕 留赞:传见本书卷六十四《孙峻传》裴注引《吴书》。

〔21〕 卞氏:事附卷五《后妃武宣卞皇后传》。

〔22〕 甲寅:旧历初三日。

〔23〕 卞隆:事附卷五《后妃武宣卞皇后传》。

〔24〕 甲戌:旧历二十三日。

〔25〕 辛亥:旧历初二日。

〔26〕 狄道:县名。县治在今甘肃临洮县。

〔27〕 王经:事附本书卷九《夏侯尚传附夏侯玄传》。洮(táo):河流名。黄河上游南岸的大支流之一。发源于今青海河南县境,东流至甘肃岷县折向正北,至永靖县入黄河。

〔28〕 辛未:旧历二十二日。

安西将军:官名

〔29〕 邓艾:传见本书卷二十八

〔30〕 陈泰:传附本书卷二十二《陈群传》。

〔31〕 戊辰:旧历十九日。戊辰不应排列在辛未之后,此处史文疑有倒错。

〔32〕 庚子:旧历二十一日。

〔33〕 郑小同:东汉大经学家郑玄的孙子,事见本卷后文裴注引《郑玄别传》和《魏氏春秋》。

〔34〕 甲辰:旧历二十五日。

〔35〕 式遏:抑制,阻止。式是发语词,无实义。句出《诗经·民劳》。

〔36〕 陆梁:嚣张,逞凶。

〔37〕 安、抚夷二护军:均为官名。曹魏在氐族聚居的关中设置安夷护军、抚夷护军,负责管理监督内迁的氐族居民。前者治所在今陕西扶风县东南。后者治所在今陕西淳化县西北。

〔38〕 无差赋役:不承担租赋和徭役。租是田租,即土地税,曹魏时每亩收谷物四升。赋是人头税,曹魏时每户收绢二匹、丝绵二斤。租、赋、役三项或简称赋役,或简称租役,是当时自耕小农对王朝承担的封建义务。

〔39〕 甲午:旧历十六日。

〔40〕 陇右四郡:指位于陇山(今六盘山)以西的广魏(治所在今甘肃天水市东北)、天水、南安、陇西(治所在今甘肃陇西县东南)四郡。

〔41〕 癸丑:据陈垣《二十史朔闰表》,十一月己卯朔,无癸丑。癸丑是旧历十二月初五日。此处史文疑有误。

〔42〕 水次:河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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