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年春二月,(乙)〔己〕未,太白犯荧惑。癸酉,诏曰:“‘鞭作官刑’,所以纠慢怠也;而顷多以无辜死。其减鞭杖之制,著于令。”三月,庚寅,山阳公薨;帝素服发哀,遣使持节,典护丧事。己酉,大赦。
夏四月,大疫。崇华殿灾。丙寅,诏有司以太牢告祠文帝庙。追谥山阳公为汉孝献皇帝,葬以汉礼。〔一〕是月,诸葛亮出斜谷,屯渭南;司马宣王率诸军拒之。诏宣王:“但坚壁拒守,以挫其锋;彼进不得志,退无与战;久停则粮尽,虏略无所获:则必走矣。走而追之,以逸待劳:全胜之道也。”〔二〕
己未:旧历初四日
〔一〕《献帝传》曰:“帝变服,率群臣哭之。使使持节、行司徒、太常和洽吊祭,又使持节、行大司空、大司农崔林监护丧事。诏曰:‘盖五帝之事尚矣!仲尼盛称尧、舜巍巍荡荡之功者,以为禅代乃大圣之懿事也。山阳公深识天禄永终之运,禅位文皇帝以顺天命。先帝命公行汉正朔,郊天祀祖以天子之礼,言事不称“臣”,此舜事尧之义…
二年春二月,(乙)〔己〕未〔1〕,太白犯荧惑。癸酉〔2〕,诏曰:“‘鞭作官刑〔3〕’,所以纠慢怠也〔4〕;而顷多以无辜死。其减鞭杖之制〔5〕,著于令。”三月,庚寅〔6〕,山阳公薨;帝素服发哀〔7〕,遣使持节,典护丧事。己酉〔8〕,大赦。
夏四月,大疫。崇华殿灾。丙寅〔9〕,诏有司以太牢告祠文帝庙。追谥山阳公为汉孝献皇帝,葬以汉礼。〔一〕是月,诸葛亮出斜谷,屯渭南;司马宣王率诸军拒之。诏宣王:“但坚壁拒守,以挫其锋;彼进不得志,退无与战;久停则粮尽,虏略无所获:则必走矣。走而追之,以逸待劳:全胜之道也。”〔二〕
己未:旧历初四日
〔1〕 二年:青龙二年(公元 234)
〔2〕 癸酉:旧历十八日。
〔3〕 鞭作官刑:把鞭打作为惩治官员的一种刑罚。语出《尚书·尧典》。
〔4〕 纠慢怠:纠正官员漫不经心和偷懒怠工的现象。
〔5〕 减:减轻。
〔6〕 庚寅:旧历初六日。
发哀:发出哀哭的声音
〔7〕 素服:白色的丧服
〔8〕 己酉:旧历二十五日。
〔9〕 丙寅:旧历十二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