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韶字公礼。伯父河,字伯海。本姓俞氏,亦吴人也;孙策爱之,赐姓为孙,列之属籍。〔一〕
后为将军,屯京城。初,孙权杀吴郡太守盛宪,〔二〕宪故孝廉妫览、戴员亡匿山中。孙翊为丹杨,皆礼致之。览为丹杨都尉督兵,员为郡丞。及翊遇害,河驰赴宛陵;责怒览、员以不能全(权)〔翊〕,令使奸变得施。二人议曰:“伯海与将军疏远,而责我乃(耳)〔尔〕;讨虏若来,吾属无遗矣!”遂杀河,使人北迎扬州刺史刘馥;令住历阳,以丹杨应之。会翊帐下徐元、孙高、傅婴等杀览、员。〔三〕
乃耳:就像这样。
〔一〕《吴书》曰:“河,坚族子也。出后姑俞氏,后复姓为孙。河质性忠直,讷言敏行;有气干,能服勤。少从坚征讨,常为前驱。后领左右兵,典知内事:待以腹心之任。又从策平定吴、会。从权讨李术,术破,拜威寇中郎将,领庐江太守。”〔二〕《会稽典录》曰:“宪字孝章。器量雅伟。举孝廉,补尚书郎。稍迁吴郡太守,以疾去官…
孙韶字公礼。伯父河,字伯海。本姓俞氏,亦吴人也;孙策爱之,赐姓为孙,列之属籍〔1〕。〔一〕
后为将军,屯京城〔2〕。初,孙权杀吴郡太守盛宪,〔二〕宪故孝廉妫览、戴员亡匿山中〔3〕。孙翊为丹杨〔4〕,皆礼致之。览为丹杨都尉督兵〔5〕,员为郡丞〔6〕。及翊遇害,河驰赴宛陵〔7〕;责怒览、员以不能全(权)〔翊〕〔8〕,令使奸变得施。二人议曰:“伯海与将军疏远〔9〕,而责我乃(耳)〔尔〕〔10〕;讨虏若来〔11〕,吾属无遗矣〔12〕!”遂杀河,使人北迎扬州刺史刘馥〔13〕;令住历阳,以丹杨应之。会翊帐下徐元、孙高、傅婴等杀览、员〔14〕。〔三〕
〔1〕 属籍:亲属的名册。
〔2〕 京城:此处为地名。在今江苏镇江市。
〔3〕 故孝廉:过去举荐的孝廉。
〔4〕 为丹杨:指出任丹杨太守。
〔5〕 督兵:督领军队。
〔6〕 郡丞:官名。郡太守的副手。协助太守处理公务。
〔7〕 宛陵:县名。县治在今安徽宣城市宣州区。当时是丹杨郡治所。
〔8〕 全:保全。
〔9〕 将军:指被杀的孙翊。当时他任偏将军。
〔10〕 乃耳:就像这样。
〔11〕 讨虏:指孙权。当时他任讨虏将军。
〔12〕 吾属:我们。
〔13〕 刘馥:传见本书卷十五。
〔14〕 帐下:指亲信随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