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焉,字君郎,江夏郡竟陵县人。他是汉朝鲁恭王刘余的后代,汉章帝元和年间,刘余的嫡系子孙改封在竟陵县,家族中的旁系支派也就在这里安家定居下来。刘焉年轻时曾在家乡所在的荆州、江夏郡政府中做事,后来因为是皇族成员而被朝廷委任为中郎,碰上老师祝恬去世而离职在家居丧。刘焉住在阳城山,钻研学术,教育学生,被举荐为贤良方正,在司徒府担任下属。此后
明代的公案小说,讲述包公破案的故事,是中国古代文学三大公案之一。影响较大。作品描写包公运用自己的智慧、经验和胆识,或根据生活常识,或探究人情物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