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李恢字德昂,建宁俞元人也〔1〕。仕郡督邮。姑夫爨习为建伶令〔2〕,有违(犯)〔法〕之事;恢坐习免官,太守董和以习方土大姓〔3〕,寝而不许〔4〕。〔一〕后贡恢于州,涉道未至〔5〕,闻先主自葭萌还攻刘璋。恢知璋之必败,先主必成;乃托名郡使,北诣先主。遇於绵竹,先主嘉之。从至雒城,遣恢至汉中交好马超,超遂从命。
成都既定,先主领益州牧,以恢为功曹书佐、主簿〔6〕。后为亡虏所诬〔7〕,引恢谋反,有司执送;先主明其不然,更迁恢为别驾从事。
章武元年,降都督邓方卒。先主问恢:“谁可代者?”恢对曰:“人之才能,各有长短。故孔子曰:‘其使人也器之〔8〕。’且夫明主在上,则臣下尽情;是以先零之役〔9〕,赵充国曰‘莫若老臣〔10〕’。臣窃不自(揆)〔量〕,惟陛下察之。”先主笑曰:“孤之本意,亦已在卿矣!”遂以恢为降都督,使持节,领交州刺史,住平夷县〔11〕。〔二〕
先主薨,高定恣睢於越嶲〔12〕,雍闿跋扈於建宁,朱褒反叛于牂牁。丞相亮南征,先由越嶲。而恢案道向建宁〔13〕,诸县大相纠合,围恢军于昆(明)〔泽〕〔14〕。时恢众少敌倍,又未得亮声息,绐谓南人曰〔15〕:“官军粮尽,欲规退还〔16〕;吾中间久斥乡里〔17〕,乃今得旋〔18〕,不能复北;欲还与汝等同计谋,故以诚相告。”南人信之,故围守怠缓。于是恢出击,大破之;追奔逐北,南至盘江〔19〕,东接牂牁,与亮声势相连。南土平定,恢军功居多,封汉兴亭侯,加安汉将军。
后军还,南夷复叛,杀害守将。恢身往扑讨,锄尽恶类;徙其豪帅于成都;赋出叟、濮耕牛、战马、金、银、犀革〔20〕,充继军资,于时费用不乏。
建兴七年,以交州属吴,解恢刺史,更领建宁太守。以还居本郡,徙居汉中〔21〕。九年卒。
子遗嗣。恢弟子球,羽林右部督〔22〕。随诸葛瞻拒邓艾,临阵授命,死于绵竹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俞元:县名。县治在今云南澄江县。
〔2〕建伶:县名。县治在今云南昆明市晋宁区。
〔3〕方土:地方。
〔4〕寝:搁置。不许:不同意(处分爨习、李恢)。
〔5〕涉道:上路。
〔6〕功曹书佐:官名。即门功曹书佐,州政府属官,负责人事选用。
〔7〕亡虏:逃亡的人。
〔8〕其使人也器之:(君子)使用人的时候能够衡量各人的才器(来分配任务,以便各尽所长)。这句话见于《论语·子路》。
〔9〕先零(lián):西汉时西方羌族的一支。活动中心在今青海西宁市至青海湖一带。西汉宣帝时曾出兵进攻先零羌,这里即指此次战—争。
〔10〕赵充国(前 137—前 52):字翁孙。陇西郡上邽(今甘肃天水市西南)人。西汉武、昭帝时任后将军,率军反击匈奴入侵。宣帝时封营平侯,在西北屯田。前 61 年,西汉出兵进攻先零羌,他毛遂自荐任主将。传见《汉书》卷六十九。
〔11〕平夷:县名。县治在今贵州毕节市。
〔12〕恣睢(zì suī):放纵。
〔13〕案道:按照预定的行军路线。
〔14〕昆泽:县名。县治在今云南宜良县。
〔15〕绐(dài):哄骗。
〔16〕规:打算。
〔17〕中间:过去的一段时间。斥乡里:离开了乡亲们。
〔18〕旋:回转(故乡)。
〔19〕盘江:河流名。即今云南、贵州境内的南盘江。江在当时昆泽县南。
〔20〕赋出:征调。叟、濮:均西南少数族名。
〔21〕徙居:两汉以来的官制,为了防止官员为自己的家属谋取私利,所以有严格的回避制度。不仅官员不能回到自己的家乡担任地方行政长官;甚至两位官员也不能彼此到对方的家乡担任行政长官。如果因特殊需要必须到自己的家乡任职,就必须将家庭迁徙到其他地方去居住。李恢将家庭从家乡所在的建宁,迁徙到远方的汉中,就是因为他担任了建宁郡太守的缘故。
〔22〕羽林右部督:官名。统领羽林骑兵的右部分队,保卫皇帝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华阳国志》曰:“习,后官至领军。”
〔二〕臣松之讯之蜀人,云“降”,地名,去蜀二千余里;时未有宁州,号为“南中”,立此职以总摄之。晋泰始中,始分为宁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