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志

《三国志》是我国著名史学家陈寿(西晋)撰写的史学名著,记载了从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到晋武帝太康元年(280)魏、蜀、吴三国鼎立时期的历史,后代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曹操、刘备、孙权、诸葛亮、关羽、周瑜等都有记载。《三国志》与《史记》《汉书》《后汉书》并称为“前四史”。全书共六十五卷,其中《魏书》三十卷、《蜀书》十五卷、《吴书》二十卷,南朝宋裴松之为之注,引魏晋时人著述两百多种,丰富了陈寿《三国志》文本本身。
又以为:文质之更用,犹时之迭兴也。王者体天理物,必因弊而济通之:时弥质则文之以礼,时太侈则救之以质。今承百王之末,秦汉余流;世俗弥文,宜大改之以易民望。今科制:自公、列侯以下,位从大将军以上,皆得服绫锦、罗绮、纨素、金银饰镂之物;自是以下,杂采之服,通于贱人。虽上下等级,各示有差;然朝臣之制,已得侔至尊矣;玄黄之采,已得通于下矣。欲使市不鬻华丽之色,商不通难得之货,工不作雕刻之物,不可得也!是故宜大理其本,准度古法文质之宜,取其中则以为礼度。车舆服章,皆从质朴,禁除末俗华丽之事。使干朝之家,有位之室,不复有锦绮之饰,无兼采之服、纤巧之物。自上以下,至于朴素之差,示有等级而已,勿使过之觉。若夫功德之赐,上恩所特加;皆表之有司,然后服用之。夫上之化下,犹风之靡草;朴素之教兴于本朝,则弥侈之心自消于下矣。宣王报书曰:“审官择人,除重官,改服制,皆大善。礼:乡闾本行,朝廷考事。大指如所示。而中间相承习,卒不能改。秦时无刺史,但有郡守、长吏。汉家虽有刺史,奉条而已。故刺史称‘传车’,其吏言‘从事’;居无常治,吏不成臣。其后转更为官司耳。昔贾谊亦患服制;汉文虽身服弋绨,犹不能使上下如意。恐此事,当待贤能然后了耳。”玄又书曰:“汉文虽身衣弋绨,而不革正法度;内外有僭拟之服,宠臣受无限之赐。由是观之,似指立在身之名,非笃齐治制之意也。今公侯命世作宰,追踪上古,将隆至治,抑末正本;若制定于上,则化行于众矣。夫当宜改之时,留殷勤之心;令发之日,下之应也,犹响寻声耳。犹垂谦谦,曰‘待贤能’;此伊、周不正殷、姬之典也,窃未喻焉。”

【原文】

又以为:

文质之更用〔1〕,犹四时之迭兴也〔2〕。王者体天理物〔3〕,必因弊而济通之:时弥质则文之以礼〔4〕,时太侈则救之以质。今承百王之末,秦汉余流;世俗弥文,宜大改之以易民望〔5〕。今科制:自公、列侯以下,位从大将军以上〔6〕,皆得服绫锦、罗绮、纨素、金银饰镂之物〔7〕;自是以下,杂采之服〔8〕,通于贱人。虽上下等级,各示有差;然朝臣之制,已得侔至尊矣〔9〕;玄黄之采〔10〕,已得通于下矣。欲使市不鬻华丽之色〔11〕,商不通难得之货〔12〕,工不作雕刻之物,不可得也!

是故宜大理其本,准度古法文质之宜,取其中则以为礼度〔13〕。车舆服章〔14〕,皆从质朴,禁除末俗华丽之事〔15〕。使干朝之家〔16〕,有位之室〔17〕,不复有锦绮之饰,无兼采之服、纤巧之物〔18〕。自上以下,至于朴素之差,示有等级而已,勿使过一二之觉〔19〕。若夫功德之赐,上恩所特加;皆表之有司,然后服用之。

夫上之化下,犹风之靡草;朴素之教兴于本朝,则弥侈之心自消于下矣。

宣王报书曰:“审官择人,除重官〔20〕,改服制,皆大善。礼:乡闾本行〔21〕,朝廷考事〔22〕。大指如所示〔23〕。而中间一相承习〔24〕,卒不能改。秦时无刺史,但有郡守、长吏。汉家虽有刺史,奉六条而已〔25〕。故刺史称‘传车’,其吏言‘从事’;居无常治〔26〕,吏不成臣〔27〕。其后转更为官司耳〔28〕。昔贾谊亦患服制〔29〕;汉文虽身服弋绨〔30〕,犹不能使上下如意〔31〕。恐此三事,当待贤能然后了耳〔32〕。”

玄又书曰:“汉文虽身衣弋绨,而不革正法度;内外有僭拟之服〔33〕,宠臣受无限之赐。由是观之,似指立在身之名〔34〕,非笃齐治制之意也〔35〕。今公侯命世作宰〔36〕,追踪上古,将隆至治〔37〕,抑末正本;若制定于上,则化行于众矣。夫当宜改之时,留殷勤之心〔38〕;令发之日,下之应也,犹响寻声耳〔39〕。犹垂谦谦〔40〕,曰‘待贤能’;此伊、周不正殷、姬之典也〔41〕,窃未喻焉〔42〕。”

【注释】

〔1〕更用:交替运用。

〔2〕四时:四季。迭兴:轮番出现。

〔3〕王者:君主。体天理物:效法上天的规律治理百姓。这里的物是当时习语,指人。

〔4〕弥质:过于质朴。

〔5〕易民望:改变民众的喜好。

〔6〕从(zòng)大将军:指大将军以外其他加了“大”字的将军,如征东大将军之类。其品级要比大将军低。

〔7〕饰镂:雕刻装饰。

〔8〕杂采:不是单一的颜色。这里杂采之服指杂裳,是一种前面为玄色而后面为黄色的衣服,先秦时是低层贵族即下士的礼服。卑贱的平民不能穿用。

〔9〕侔至尊:与皇帝相比拟。

〔10〕玄:带红的黑色。

〔11〕鬻(yù ):卖。

〔12〕货:宝物。

〔13〕中则:适中的程度。

〔14〕服章:官服上表示品级高低的花纹图案。

〔15〕末俗:衰落时代所形成的不良风俗。

〔16〕干朝:效力于朝廷。指官员。

〔17〕有位:有爵位。指诸侯。

〔18〕纤巧:纤细精巧。

〔19〕过一二之觉:超过一分、两分的差别。

〔20〕重官:重复的官职。

〔21〕本行:即观察品行。

〔22〕考事:考核办事能力。

〔23〕大指:大体情况。

〔24〕中间:后来。这是当时习语。

〔25〕六条:指六条诏书。汉代的州,最初只是监察区而不是行政区,州刺史也只是监察官员而不是行政官员。刺史是皇帝的特派使者,按照皇帝下达的六条监察内容,巡视一州。六条的内容扼要说来是:一查豪强大族恃强凌弱,二查郡太守贪污受贿,三查郡太守滥用刑罚,四查郡太守选用人才不公,五查郡太守子弟仗势欺人,六查郡太守袒护豪强。见《汉书》卷十九上《百官公卿表》上颜注引《汉官典职仪》。

〔26〕常治:固定的治所。

〔27〕吏不成臣:属下的吏员不是刺史的臣僚。这针对上文说刺史属吏称为“从事”而言,从事的本义是在一起办事,有平级的意味。

〔28〕官司:正式的行政机构。

〔29〕贾谊(前 200—前 168):洛阳人。西汉政论家和文学家。文帝时任太中大夫,受功臣周勃、灌婴的排挤,贬为长沙王太傅,后又转梁王太傅。他曾多次上疏批评时政,建议削弱诸侯王的势力,巩固中央集权,又主张重农抑商,抗击匈奴,表现出政治上的远见卓识。著作有《新书》、《陈政事疏》、《过秦论》等。今人辑有《贾谊集》。传见《史记》卷八十四、《汉书》卷四十八。患服制:为民间有钱人衣服过于华丽奢侈而忧虑。见《汉书》卷四十八载贾谊《陈政事疏》。

〔30〕弋绨(tí):一种黑色而质地较粗厚的丝织品。汉文帝生性俭朴,不讲求穿着。

〔31〕上下如意:官民随之仿效。

〔32〕了:办理好。

〔33〕内外:宫廷内外。

〔34〕似指:似乎他的意思只是想。在身:自身。

〔35〕笃齐:认真整顿。

〔36〕公侯:对身任三公而又封侯者的尊称。这时司马懿任太傅,太傅是上公,比三公地位还高,又封舞阳侯,所以称他公侯。作宰:当执政大臣。

〔37〕至治:最理想的政治状况。

〔38〕殷勤:热情而专注。

〔39〕响寻声:回响跟随发声。

〔40〕垂谦谦:表现出非常谦虚。

〔41〕伊、周:伊尹、周公。殷、姬:商朝、周朝。周天子是姬姓,所以用姬代周,以免与上文的周字重复。

〔42〕未喻:对此不理解。夏侯玄所提的三项建议,如果要认真实行,将会损害一大批官僚家族的既得利益。司马懿当时正要争取官僚家族的支持,以便与曹爽一派的势力相抗衡,所以他拒绝实施改革。

上一篇:又以为:古之建官,所以济育群生,统理民物也;故为之君长以司牧之。司牧之主,欲而专:,则官任定而上下安;专,则职业修而事不烦。夫事简业修,上下相安而不治者,未之有也。先王建万国,虽其详未可得而究;然分疆画界,各守土境,则非重累羁绊之体也。下考殷、周等之叙,徒有小大贵贱之差,亦无君官臣民而有统互相牵制者也。夫官统不,则职业不修;职业不修,则事何得而简?事之不简,则民何得而静?民之不静,则邪恶并兴,而奸伪滋长矣!先王达其如此,故专其职司而其统业。始自秦世,不师圣道;私以御职,奸以待下。惧宰官不之修,立监牧以董之;畏督监之容曲,设司察以纠之;宰牧相累,监察相司;人怀异心,上下殊务。汉承其绪,莫能匡改。魏室之隆,日不暇及。等之典,虽难猝复;可粗立仪准,以治制。今之长吏,皆君吏民;横重以郡守,累以刺史。若郡所摄,唯在大较;则与州同,无为再重。宜省郡守,但任刺史。刺史职存,则监察不废;郡吏万数,还亲农业,以省烦费,丰财殖谷。也。大县之才,皆堪郡守:是非之讼,每生意异;顺从则安,直己则争。夫和羹之美,在于合异;上下之益,在能相济;顺从乃安,此琴瑟声也。荡而除之,则官省事简。也。又干郡之吏,职监诸县,营护党亲、乡邑、旧故;如有不副,而因公掣顿:民之困弊,咎生于此。若皆并合,则乱原自塞。也。今承衰弊,民人凋落。贤才鲜少,任事者寡。郡县良吏,往往非。郡受县成,其剧在下;而吏之上选,郡当先足。此为亲民之吏,专得底下;吏者民命,而常顽鄙。今如并之,吏多选清良者造职,大化宣流,民物获宁。也。制使万户之县,名之郡守;千以上,名之都尉;千户以下,令长如故;自长以上,考课迁用;转以能升,所牧亦增:此进才效功之叙也。若经制定,则官才有次,治功齐明。也。若省郡守,县皆径达,事不壅隔,官无留滞;代之风,虽未可必,简之化,庶几可致。便民省费,在于此矣!
下一篇:顷之,为征西将军,假节,都督雍、凉州诸军事。与曹爽共兴骆谷之役,时人讥之。爽诛,征玄为大鸿胪。数年徙太常。玄以爽抑黜,内不得意。中书令李丰,虽宿为大将军司马景王所亲待,然私心在玄。遂结皇后父光禄大夫张缉,谋欲以玄辅政。丰既内握权柄,子尚公主;又与缉俱冯翊人,故缉信之。丰阴令弟兖州刺史翼,求入朝;欲使将兵入,并力起。会翼求朝,不听。嘉平年月,当拜贵人。丰等欲因御临轩,诸门有陛兵,诛大将军;以玄代之,以缉为骠骑将军。丰密语黄门监苏铄、永宁署令乐敦、冗从仆射刘贤等曰:“卿诸人居内,多有不法;大将军严毅,累以为言。张当可以为诫!”铄等皆许以从命。大将军微闻其谋,请丰相见;丰不知而往,即杀之。事下有司,收玄、缉、铄、敦、贤等送廷尉。廷尉钟毓奏:“丰等谋迫胁至尊,擅诛冢宰,大逆无道。请论如法。”于是会公卿朝臣,廷议,咸以为:“丰等各受殊宠,典综机密;缉承外戚椒房之尊;玄备世臣。并居列位,而包藏祸心,搆图凶逆;交关阉竖,授以奸计;畏惮天威,不敢显谋,乃欲要君胁上,肆其诈虐;谋诛良辅,擅相建立;将以倾覆京室,颠危社稷。毓所正皆如科律,报毓施行。”诏书:“齐长公主先帝遗爱,原其子死命。”于是丰、玄、缉、铄、敦、贤等,皆夷族;其余,亲属徙乐浪郡。玄格量弘济,临斩东市,颜色不变,举动自若。时年。正元中,绍功臣世;封尚从孙本,为昌陵亭侯,邑百户,以奉尚后。
元芳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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