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志

《三国志》是我国著名史学家陈寿(西晋)撰写的史学名著,记载了从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到晋武帝太康元年(280)魏、蜀、吴三国鼎立时期的历史,后代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曹操、刘备、孙权、诸葛亮、关羽、周瑜等都有记载。《三国志》与《史记》《汉书》《后汉书》并称为“前四史”。全书共六十五卷,其中《魏书》三十卷、《蜀书》十五卷、《吴书》二十卷,南朝宋裴松之为之注,引魏晋时人著述两百多种,丰富了陈寿《三国志》文本本身。
顷之,为征西将军,假节,都督雍、凉州诸军事。与曹爽共兴骆谷之役,时人讥之。爽诛,征玄为大鸿胪。数年徙太常。玄以爽抑黜,内不得意。中书令李丰,虽宿为大将军司马景王所亲待,然私心在玄。遂结皇后父光禄大夫张缉,谋欲以玄辅政。丰既内握权柄,子尚公主;又与缉俱冯翊人,故缉信之。丰阴令弟兖州刺史翼,求入朝;欲使将兵入,并力起。会翼求朝,不听。嘉平年月,当拜贵人。丰等欲因御临轩,诸门有陛兵,诛大将军;以玄代之,以缉为骠骑将军。丰密语黄门监苏铄、永宁署令乐敦、冗从仆射刘贤等曰:“卿诸人居内,多有不法;大将军严毅,累以为言。张当可以为诫!”铄等皆许以从命。大将军微闻其谋,请丰相见;丰不知而往,即杀之。事下有司,收玄、缉、铄、敦、贤等送廷尉。廷尉钟毓奏:“丰等谋迫胁至尊,擅诛冢宰,大逆无道。请论如法。”于是会公卿朝臣,廷议,咸以为:“丰等各受殊宠,典综机密;缉承外戚椒房之尊;玄备世臣。并居列位,而包藏祸心,搆图凶逆;交关阉竖,授以奸计;畏惮天威,不敢显谋,乃欲要君胁上,肆其诈虐;谋诛良辅,擅相建立;将以倾覆京室,颠危社稷。毓所正皆如科律,报毓施行。”诏书:“齐长公主先帝遗爱,原其子死命。”于是丰、玄、缉、铄、敦、贤等,皆夷族;其余,亲属徙乐浪郡。玄格量弘济,临斩东市,颜色不变,举动自若。时年。正元中,绍功臣世;封尚从孙本,为昌陵亭侯,邑百户,以奉尚后。

【原文】

顷之,为征西将军,假节,都督雍、凉州诸军事。〔一〕与曹爽共兴骆谷之役〔1〕,时人讥之。爽诛,征玄为大鸿胪。数年徙太常。玄以爽抑黜,内不得意〔2〕。

中书令李丰,虽宿为大将军司马景王所亲待〔3〕,然私心在玄〔4〕。遂结皇后父光禄大夫张缉,谋欲以玄辅政。丰既内握权柄,子尚公主;又与缉俱冯翊人,故缉信之。丰阴令弟兖州刺史翼,求入朝;欲使将兵入,并力起。会翼求朝,不听。

嘉平六年二月,当拜贵人〔5〕。丰等欲因御临轩〔6〕,诸门有陛兵〔7〕,诛大将军;以玄代之,以缉为骠骑将军。丰密语黄门监苏铄、永宁署令乐敦、冗从仆射刘贤等曰〔8〕:“卿诸人居内,多有不法;大将军严毅,累以为言。张当可以为诫〔9〕!”铄等皆许以从命。〔二〕

大将军微闻其谋〔10〕,请丰相见;丰不知而往,即杀之。〔三〕事下有司,收玄、缉、铄、敦、贤等送廷尉。〔四〕廷尉钟毓奏:“丰等谋迫胁至尊,擅诛冢宰〔11〕,大逆无道。请论如法〔12〕。”

于是会公卿朝臣,廷议,咸以为:“丰等各受殊宠,典综机密;缉承外戚椒房之尊〔13〕;玄备世臣〔14〕。并居列位〔15〕,而包藏祸心,搆图凶逆;交关阉竖,授以奸计;畏惮天威,不敢显谋,乃欲要君胁上〔16〕,肆其诈虐;谋诛良辅,擅相建立〔17〕;将以倾覆京室〔18〕,颠危社稷。毓所正皆如科律〔19〕,报毓施行。”

诏书:“齐长公主先帝遗爱〔20〕,原其三子死命。”于是丰、玄、缉、〔铄〕、敦、贤等,皆夷三族;〔五〕其余,亲属徙乐浪郡。玄格量弘济〔21〕,临斩东市〔22〕,颜色不变,举动自若。时年四十六。〔六〕

正元中〔23〕,绍功臣世;封尚从孙本,为昌陵亭侯,邑三百户,以奉尚后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骆谷之役:指从骆谷伐蜀事。

〔2〕不得意:不满意。

〔3〕宿:以往。

〔4〕私心:内心。

〔5〕贵人:宫廷女官名。实际是皇帝的小妾。

〔6〕御:皇帝。临轩:皇帝在正殿前面的平台上举行仪式。

〔7〕陛兵:在殿堂台阶上守卫的士兵。

〔8〕黄门监:官名。宦官首领。永宁署令:官名。负责皇太后宫中事务。冗从仆射:官名。随从侍卫皇帝。

〔9〕为诫:作为鉴戒。

〔10〕微闻:暗中得知。

〔11〕冢宰:执政大臣。此处指司马师。

〔12〕论:判决。

〔13〕椒房:后妃所住的房屋。这里指皇后的亲属。椒房内壁以椒和泥涂抹,取其温暖、芳香、多子,故名。

〔14〕世臣:世代为同一王朝效力的臣僚,叫做这个王朝的世臣。

〔15〕列位:朝廷设置的官位。

〔16〕要(yāo):要挟。

〔17〕建立:指另立辅政大臣。

〔18〕京室:皇室。

〔19〕所正:所定的罪名。当时判定罪名叫做正。

〔20〕齐长(zhǎng)公主:指李丰的儿媳。齐是封地名,长是排行。

〔21〕格量:风度气量。弘济:博大通达。

〔22〕东市:即洛阳城东建春门外的马市。是当时的刑场。后来嵇康也被司马昭处死在这里。嵇康和夏侯玄一样,既是曹魏的姻亲,又是玄学名士,临刑前的表现也同样从容。见《晋书》卷四十九《嵇康传》。

〔23〕正元:少帝曹髦的年号。

【裴注】

〔一〕《魏略》曰:“玄既迁,司马景王代为护军。护军,总统诸将,任主武官选举;前后当此官者,不能止货赂。故蒋济为护军时,有谣言:‘欲求牙门,当得千匹;百人督,五百匹。’宣王与济善,间以问济。济无以解之,因戏曰:‘洛中市买,一钱不足则不行。’遂相对欢笑。玄代济,故不能止绝人事。及景王之代玄,整顿法令:人莫犯者。”

〔二〕《魏书》曰:“玄素贵,以爽故,废黜,居常怏怏不得意。中书令李丰,与玄及后父光禄大夫张缉,阴谋为乱;缉与丰同郡,倾巧人也;以东莞太守召,为后家,亦不得意。故皆同谋。初,丰自以身处机密,息韬,又以列侯给事中,尚齐长公主;有内外之重,心不自安。密谓韬曰:‘玄既为海内重人,加以当大任,年时方壮而永见废;又亲曹爽外弟,于大将军有嫌。吾得玄书,深以为忧。缉有才用,弃兵马大郡,还坐家巷。各不得志,欲使汝以密计告之。’缉尝病创,卧,丰遣韬省病。韬屏人语缉曰:‘韬尚公主,父子在机近;大将军秉事,常恐不见明信;太常亦怀深忧。君侯虽有后父之尊,安危未可知;皆与韬家同虑者也,韬父欲与君侯谋之。’缉默然良久曰:‘同舟之难,吾焉所逃?此大事,不捷即祸及宗族!’韬于是往报丰,密语黄门监苏铄等。苏铄等答丰:‘惟君侯计。’丰言曰:‘今拜贵人,诸营兵皆屯门。陛下临轩,因此便共迫胁,将群僚人兵,就诛大将军。卿等当共密白此意。’铄等曰:‘陛下傥不从人,奈何?’丰等曰:‘事有权宜!临时若不信听,便当劫将去耳。那得不从!’铄等许诺。丰曰:‘此族灭事,卿等密之!事成,卿等皆当封侯、常侍也。’丰复密以告玄、缉。缉遣子邈与丰相结,同谋起事。”《世语》曰:“丰遣子韬,以谋报玄,玄曰‘宜详之耳’,而不以告也。”

〔三〕《世语》曰:“大将军闻丰谋,舍人王(羕)〔羡〕请以命请丰:‘丰若无备,情屈势迫,必来;若不来,(羕)〔羡〕一人足以制之。若知谋泄,以众挟轮,长戟自卫,径入云龙门;挟天子登凌云台,台上有三千人仗,鸣鼓会众。如此,(羕)〔羡〕所不及也。’大将军乃遣(羕)〔羡〕以车迎之。丰见劫迫,随(羕)〔羡〕而至。”《魏氏春秋》曰:“大将军责丰;丰知祸及,遂正色曰:‘卿父子怀奸,将倾社稷。惜吾力劣,不能相擒灭耳!’大将军怒,使勇士以刀环筑丰腰,杀之。”

《魏略》曰:“丰字安国。故卫尉李义子也。黄初中,以父任,召随军。始为白衣时,年十七八,在邺下。名为清白,识别人物,海内翕然,莫不注意。后随军在许昌,声称日隆。其父不愿其然,遂令闭门,敕使断客。初,明帝在东宫,丰在文学中。及即尊位,得吴降人,问:‘江东闻中国名士为谁?’降人云:‘闻有李安国者是。’时丰为黄门郎。明帝问左右‘安国’所在,左右以丰对。帝曰:‘丰名乃被于吴越邪?’后转骑都尉,给事中。帝崩后,为永宁太仆;以名过其实,能用少也。正始中,迁侍中,尚书仆射。丰在台省,常多托疾。时台制:疾满百日,当解禄。丰疾未满数十日,辄暂起;已,复卧。如是数岁。初,丰子韬,以选尚公主;丰虽外辞之,内不甚惮也。丰弟翼及伟,仕数岁间,并历郡守。丰尝于人中显诫二弟,言:‘当用荣位为!’及司马宣王久病,伟为二千石;荒于酒,乱新平、扶风二郡;而丰不召,众人以为恃宠。曹爽专政,丰依违二公间,无有适莫,故于时有谤书曰:‘曹爽之势热如汤,太傅父子冷如浆;李丰兄弟如游光。’其意以为丰虽外示清净,而内图事,有似于‘游光’也。及宣王奏诛爽,住车阙下,与丰相闻;丰怖遽气索,足委地不能起。至嘉平四年,宣王终后,中书令缺。大将军咨问朝臣:‘谁可补者?’或指向丰。丰虽知此非显选,而自以连婚国家,思附至尊;因伏不辞,遂奏用之。丰为中书二岁,帝比每独召与语,不知所说。景王知其议己,请丰;丰不以实告,乃杀之。其事秘。丰前后仕历二朝,不以家计为意,仰俸廪而已。韬虽尚公主,丰常约敕:不得有所侵取;时得赐钱帛,辄以外施亲族。及得赐宫人,多与子弟;而丰皆以与诸外甥。及死后,有司籍其家,家无余积。”

《魏氏春秋》曰:“夜送丰尸,付廷尉,廷尉钟毓不受,曰:‘非法官所治也。’以其状告,且敕之,乃受。帝怒,将问丰死意;太后惧,呼帝入,乃止。遣使收翼。”

《世语》曰:“翼后妻,散骑常侍荀廙姊,谓翼曰:‘中书事发,可及书未至,赴吴。何为坐取死亡!左右可共同赴水火者谁?’翼思,未答,妻曰:‘君在大州,不知可与同死生者;去,亦不免。’翼曰:‘二儿小,吾不去。今但从坐,身死,二儿必免。’果如翼言。”

翼子斌,杨骏外甥也。晋惠帝初,为河南尹,与骏俱死,见《晋书》。

〔四〕《世语》曰:“至廷尉,不肯下辞。廷尉钟毓自临治玄。玄正色责毓曰:‘吾当何辞?卿为令史责人也!卿便为吾作。’毓以其名士,节高不可屈,而狱当竟;夜为作辞,令与事相附,流涕以示玄。玄视,颔之而已。毓弟会,年少于玄,玄不与交;是日于毓坐狎玄,玄不受。”孙盛《杂语》曰:“玄在囹圄,会因欲狎而友玄。玄正色曰:‘钟君,何相逼如此也!’”

〔五〕《魏书》曰:“丰子韬,以尚主,赐死狱中。”

〔六〕《魏略》曰:“玄自从西还,不交人事,不蓄华妍。”

《魏氏春秋》曰:“初,夏侯霸将奔蜀,呼玄欲与之俱。玄曰:‘吾岂苟存自客于寇虏乎?’遂还京师。太傅薨,许允谓玄曰:‘无复忧矣!’玄叹曰:‘士宗!卿何不见事乎?此人犹能以通家年少遇我;子元、子上,不吾容也!’玄尝著《乐毅》、《张良》及《本无肉刑论》,辞旨通远,咸传于世。玄之执也,(卫将军)〔安东将军〕司马文王流涕请之。大将军曰:‘卿忘会赵司空葬乎?’先是,司空赵俨薨,大将军兄弟会葬,宾客以百数;玄时后至,众宾客咸越席而迎,大将军由是恶之。”

臣松之按:曹爽以正始五年伐蜀,时玄已为关中都督;至十年,爽诛灭后,方还洛耳。按《少帝纪》,司空赵俨以六年亡,玄则无由得会俨葬;若云玄入朝,纪、传又无其事:斯近妄,不实。

上一篇:又以为:文质之更用,犹时之迭兴也。王者体天理物,必因弊而济通之:时弥质则文之以礼,时太侈则救之以质。今承百王之末,秦汉余流;世俗弥文,宜大改之以易民望。今科制:自公、列侯以下,位从大将军以上,皆得服绫锦、罗绮、纨素、金银饰镂之物;自是以下,杂采之服,通于贱人。虽上下等级,各示有差;然朝臣之制,已得侔至尊矣;玄黄之采,已得通于下矣。欲使市不鬻华丽之色,商不通难得之货,工不作雕刻之物,不可得也!是故宜大理其本,准度古法文质之宜,取其中则以为礼度。车舆服章,皆从质朴,禁除末俗华丽之事。使干朝之家,有位之室,不复有锦绮之饰,无兼采之服、纤巧之物。自上以下,至于朴素之差,示有等级而已,勿使过之觉。若夫功德之赐,上恩所特加;皆表之有司,然后服用之。夫上之化下,犹风之靡草;朴素之教兴于本朝,则弥侈之心自消于下矣。宣王报书曰:“审官择人,除重官,改服制,皆大善。礼:乡闾本行,朝廷考事。大指如所示。而中间相承习,卒不能改。秦时无刺史,但有郡守、长吏。汉家虽有刺史,奉条而已。故刺史称‘传车’,其吏言‘从事’;居无常治,吏不成臣。其后转更为官司耳。昔贾谊亦患服制;汉文虽身服弋绨,犹不能使上下如意。恐此事,当待贤能然后了耳。”玄又书曰:“汉文虽身衣弋绨,而不革正法度;内外有僭拟之服,宠臣受无限之赐。由是观之,似指立在身之名,非笃齐治制之意也。今公侯命世作宰,追踪上古,将隆至治,抑末正本;若制定于上,则化行于众矣。夫当宜改之时,留殷勤之心;令发之日,下之应也,犹响寻声耳。犹垂谦谦,曰‘待贤能’;此伊、周不正殷、姬之典也,窃未喻焉。”
元芳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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