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文帝即王位,拜相国,封安乐乡侯。及践阼,改为司徒。〔一〕歆素清贫,禄赐以赈施亲戚故人,家无担石之储〔1〕。公卿尝并赐没入生口〔2〕,唯歆出而嫁之。帝叹息,〔二〕下诏曰:“司徒,国之俊老,所与和阴阳、理庶事也。今太官重膳〔3〕,而司徒蔬食,甚无谓也。〔4〕”特赐御衣,及为其妻子男女皆作衣服。〔三〕
三府议:“举孝廉,本以德行,不复限以试经〔5〕。”歆以为:“丧乱以来,六籍堕废〔6〕;当务存立〔7〕,以崇王道。夫制法者,所以经盛衰〔8〕。今听孝廉不以经试,恐学业遂从此而废。若有秀异,可特征用。患于无其人,何患不得哉!”帝从其言。
黄初中,诏公卿举独行君子;歆举管宁,帝以安东征之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担石:形容粮食不多。十斗为一石,两石为一担。担又作儋。
〔2〕没入生口:变成官府奴隶的男女人口。
〔3〕太官:负责皇帝膳食的机构。这里指皇帝的膳食。重膳:多种菜肴。
〔4〕无谓:不合适。
〔5〕试经:测试儒家经典的知识水平。郡国所举的孝廉到京后要试经,始于东汉,当时称为“诸生试家法”。家法是老师传习下来的儒经学问,带有门派性质。
〔6〕六籍:即六经。
〔7〕务存立:致力于儒学的保存和振兴。
〔8〕所以:用以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魏书》曰:“文帝受禅,歆登坛,相仪,奉皇帝玺绶,以成受命之礼。”华峤《谱叙》曰:“文帝受禅,朝臣三公以下,并受爵位。歆以形色忤时,徙为司徒,而不进爵。魏文帝久不怿,以问尚书令陈群曰:‘我应天受禅,百辟群后,莫不人人悦喜,形于声色;而相国及公独有不怡者,何也?’群起,离席长跪,曰:‘臣与相国,曾臣汉朝,心虽悦喜,义形其色;亦惧陛下实应且憎。’帝大悦,遂重异之。”
〔二〕孙盛曰:“盛闻庆赏威刑,必宗于主;权宜宥恕,出自人君。子路私馈,仲尼毁其食器;田氏盗施,《春秋》著以为讥。斯褒贬之成言,已然之显义也。孥戮之家,国刑所肃;受赐之室,乾施所加;若在哀矜,理无偏宥。歆居股肱之任,同元首之重,则当公言皇朝,以彰天泽;而默受嘉赐,独为君子;既犯作福之嫌,又违必去之义。可谓匹夫之仁,蹈道则未也。”
《魏书》曰:“歆性周密,举动详慎。常以为人臣陈事,务以讽谏合道为贵;就有所言,不敢显露:故其事多不见载。”华峤《谱叙》曰:“歆淡于财欲,前后宠赐,诸公莫及,然终不殖产业。陈群常叹曰:‘若华公,可谓通而不泰,清而不介者矣。’”《傅子》曰:“敢问今之君子?曰:‘袁郎中积德行俭,华太尉积德居顺;其智可及也,其清不可及也。事上以忠,济下以仁;晏婴、行父,何以加诸?’”
〔三〕《魏书》曰:“又赐奴婢五十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