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顾雍字元叹,吴郡吴人也。〔一〕蔡伯喈从朔方还〔1〕,尝避怨于吴;雍从学琴书。〔二〕州郡表荐,弱冠为合肥长。后转在娄、曲阿、上虞〔2〕,皆有治迹。
孙权领会稽太守,不之郡;以雍为丞,行太守事。讨除寇贼,郡界宁静,吏民归服。数年,入为左司马〔3〕。
权为吴王。累迁大理、奉常〔4〕,领尚书令。封阳遂乡侯,拜侯还(寺)〔家〕;而家人不知,后闻乃惊。
黄武四年,迎母于吴。既至,权临贺之,亲拜其母于庭;公卿大臣毕会。后太子又往庆焉。
雍为人不饮酒,寡言语,举动时当〔5〕。权尝叹曰:“顾君不言,言必有中〔6〕。”至饮宴欢乐之际,左右恐有酒失而雍必见之,是以不敢肆情〔7〕。权亦曰:“顾公在坐,使人不乐。”其见惮如此。
【注释】
〔1〕蔡伯喈(jiē):即蔡邕(公元 132—192)。又作蔡雍。字伯喈。陈留郡圉(今河南杞县西南)人。东汉文学家、书法家。灵帝时任议郎,因上书议论时政,被流放到朔方。后受赦免,流亡南方十二年,以避宦官的迫害。董卓执政,被重新起用,任左中郎将。卓死,被王允逮捕诛杀。精通经学、史学、文学、天文、音乐、书法,是东汉全能型文化人物。熹平四年(公元 175),受灵帝命书写儒经刻石,立在太学门外,世称“熹平石经”。1922 年洛阳出土了石经中《论语·尧曰》的残篇。此后十多年间又出土残石一百余块。传见《后汉书》卷六十下。朔方:郡名。治所在今内蒙古磴口县北。
〔2〕娄:县名。县治在今江苏昆山市东北。上虞:县名。县治在今浙江上虞市。
〔3〕左司马:官名。孙权讨虏将军府下属。主管军事。
〔4〕大理:官名。主管司法。后改为廷尉。奉常:官名。主管国家礼仪制度和祭祀活动。后改为太常。
〔5〕时当:随时都很恰当。
〔6〕中(zhòng):中肯。
〔7〕肆情:放纵感情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吴录》曰:“雍曾祖父奉,字季鸿。颍川太守。”
〔二〕《江表传》曰:“雍从伯喈学,专一清静,敏而易教。伯喈贵异之,谓曰:‘卿必成致,今以吾名与卿。’故雍与伯喈同名,由此也。”
《吴录曰》:“雍字元叹。言为蔡雍之所叹,因以为字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