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志

《三国志》是我国著名史学家陈寿(西晋)撰写的史学名著,记载了从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到晋武帝太康元年(280)魏、蜀、吴三国鼎立时期的历史,后代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曹操、刘备、孙权、诸葛亮、关羽、周瑜等都有记载。《三国志》与《史记》《汉书》《后汉书》并称为“前四史”。全书共六十五卷,其中《魏书》三十卷、《蜀书》十五卷、《吴书》二十卷,南朝宋裴松之为之注,引魏晋时人著述两百多种,丰富了陈寿《三国志》文本本身。
国渊字子尼,乐安盖人也。师事郑玄。后与邴原、管宁等避乱辽东。既还旧土,太祖辟为司空掾属。每于公朝论议,常直言正色;退无私焉。太祖欲广置屯田,使渊典其事。渊屡陈损益,相土处民,计民置吏;明功课之法。年中,仓廪丰实,百姓竞劝乐业。太祖征关中,以渊为居府长史,统留事。田银、苏伯反河间;银等既破,后有余党,皆应伏法。渊以为非首恶,请不行刑,太祖从之。赖渊得生者,千余人。破贼文书,旧以为;及渊上首级,如其实数。太祖问其故,渊曰:“夫征讨外寇,多其斩获之数者,欲以大武功,且示民听也。河间,在封域之内;银等叛逆,虽克捷有功,渊窃耻之!”太祖大悦。

【原文】

国渊字子尼,乐安盖人也〔1〕。师事郑玄。〔一〕后与邴原、管宁等避乱辽东〔2〕。〔二〕既还旧土,太祖辟为司空掾属。每于公朝论议〔3〕,常直言正色;退无私焉〔4〕。

太祖欲广置屯田,使渊典其事。渊屡陈损益,相土处民〔5〕,计民置吏;明功课之法〔6〕。五年中,仓廪丰实,百姓竞劝乐业。

太祖征关中,以渊为居府长史〔7〕,统留事。田银、苏伯反河间;银等既破,后有余党,皆应伏法。渊以为非首恶,请不行刑,太祖从之。赖渊得生者,千余人。破贼文书,旧以一为十〔8〕;及渊上首级,如其实数。太祖问其故,渊曰:“夫征讨外寇,多其斩获之数者,欲以大武功〔9〕,且示民听也〔10〕。河间,在封域之内〔11〕;银等叛逆,虽克捷有功,渊窃耻之!”太祖大悦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盖:县名。县治在今山东沂源县东南。

〔2〕管宁(公元 158—241):传见本卷后文。

〔3〕公朝:指曹操当司空时的司空府。司空是三公之一,其府署对下属而言是朝廷,故名公朝。

〔4〕无私:没有私人交往。

〔5〕相土处民:测量土地之后安置屯田民。

〔6〕功课之法:公家向屯田农民征收谷物的办法。据《晋书》卷四十七《傅玄传》记载,当时政府向屯田农民征收谷物用分成来计算,如果屯田农民使用公家提供的耕牛,公家抽收获量的六成,自得四成;如果使用自己的耕牛,则公家、私人各得五成。

〔7〕居府长史:官名。丞相曹操外出后,负责处理丞相府的公务。

〔8〕以一为十:杀死一人上报时写成十人,即将实际的斩首数夸大十倍。

〔9〕大:扩大。

〔10〕示民听:有意说给老百姓听一听。

〔11〕封域:界域。这里指曹操的直接管辖治理的区域。当时曹操兼任冀州牧,而河间郡属冀州管辖。

【裴注】

〔一〕《玄别传》曰:“渊,始未知名,玄称之曰:‘国子尼,美才也。吾观其人,必为国器!’”

〔二〕《魏书》曰:“渊,笃学好古。在辽东,常讲学于山岩;士人多推慕之。由此知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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