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志

《三国志》是我国著名史学家陈寿(西晋)撰写的史学名著,记载了从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到晋武帝太康元年(280)魏、蜀、吴三国鼎立时期的历史,后代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曹操、刘备、孙权、诸葛亮、关羽、周瑜等都有记载。《三国志》与《史记》《汉书》《后汉书》并称为“前四史”。全书共六十五卷,其中《魏书》三十卷、《蜀书》十五卷、《吴书》二十卷,南朝宋裴松之为之注,引魏晋时人著述两百多种,丰富了陈寿《三国志》文本本身。
济阳怀王玹,建安年,封西乡侯。早薨,无子。年,以沛王林子赞,袭玹爵邑;早薨,无子。文帝复以赞弟壹,绍玹后。黄初年,改封济阳侯。年,进爵为公。太和年,追进玹爵,谥曰怀公。年,又进号曰怀王;追谥赞曰西乡哀侯。壹薨,谥曰悼公。子恒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;并前千百户。陈留恭王峻,字子安。建安年,封郿侯。年,徙封襄邑。黄初年,进爵为公。年,为陈留王。年,改封襄邑县。太和年,又封陈留。甘露年,薨。子澳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;并前千百户。范阳闵王矩,早薨,无子。建安年,以樊安公均子敏,奉矩后,封临晋侯。黄初年,追封谥矩为范阳闵公。年,改封敏范阳王。年,徙封句阳。太和年,追进矩号曰范阳闵王;改封敏琅邪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;并前千百户。敏薨,谥曰原王。子焜嗣。赵王幹,建安年,封高平亭侯。年,徙封赖亭侯。其年,改封弘农侯。黄初年,进爵,徙封燕公。年,为河间王。年,改封乐(城)成县。年,徙封钜鹿。太和年,改封赵王。幹母,有宠于太祖。及文帝为嗣,幹母有力。文帝临崩,有遗诏,是以明帝常加恩意。青龙年,私通宾客,为有司所奏;赐幹玺书诫诲之,曰:“《易》称‘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’;《诗》著‘大车惟尘’之诫。自太祖受命创业,深睹治乱之源,鉴存亡之机;初封诸侯,训以恭慎之至言,辅以天下之端士。常称马援之遗诫,重诸侯宾客交通之禁,乃使与犯妖恶同。夫岂以此薄骨肉哉?徒欲使子弟无过失之愆,士民无伤害之悔耳。高祖践阼,祗慎万机,申著诸侯不朝之令。朕感诗人《棠棣》之作,嘉《采菽》之义;亦缘诏文曰‘若有诏得诣京都’,故命诸王以朝聘之礼。而楚、中山并犯交通之禁,赵宗、戴捷咸伏其辜。近东平王复使属官殴寿张吏,有司举奏,朕才削县。(令)今有司以‘曹纂、王乔等,因族时节,集会王家;或非其时,皆违禁防’。朕惟王幼少有恭顺之素;加受先帝顾命,欲崇恩礼,延乎后嗣;况近在王之身乎?且自非圣人,孰能无过?已诏有司,宥王之失。古人有言:‘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惧乎其所弗闻;莫现乎隐,莫显乎微:故君子慎其独焉。’叔父兹率先圣之典,以纂乃先帝之遗命;战战兢兢,靖恭厥位:称朕意焉。”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;并前千户。

【原文】

济阳怀王玹,建安十六年,封西乡侯。早薨,无子。二十年〔1〕,以沛王林子赞,袭玹爵邑;早薨,无子。文帝复以赞弟壹,绍玹后。黄初二年,改封济阳侯。四年〔2〕,进爵为公。太和四年,追进玹爵,谥曰怀公。六年〔3〕,又进号曰怀王;追谥赞曰西乡哀侯。壹薨,谥曰悼公。子恒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;并前千九百户。

陈留恭王峻,字子安。建安二十一年,封郿侯。二十二年〔4〕,徙封襄邑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〔5〕,为陈留王。五年〔6〕,改封襄邑县。太和六年,又封陈留。甘露四年,薨。子澳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;并前四千七百户。

范阳闵王矩,早薨,无子。建安二十二年,以樊安公均子敏,奉矩后,封临晋侯。黄初三年,追封谥矩为范阳闵公。五年〔7〕,改封敏范阳王。七年〔8〕,徙封句阳。太和六年,追进矩号曰范阳闵王;改封敏琅邪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;并前三千四百户。敏薨,谥曰原王。子焜嗣。

赵王幹,建安二十年,封高平亭侯。二十二年〔9〕,徙封赖亭侯。其年,改封弘农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,徙封燕公。〔一〕三年〔10〕,为河间王。五年〔11〕,改封乐(城)〔成〕县〔12〕。七年,徙封钜鹿〔13〕。太和六年,改封赵王。

幹母,有宠于太祖。及文帝为嗣,幹母有力。文帝临崩,有遗诏,是以明帝常加恩意。

青龙二年,私通宾客,为有司所奏;赐幹玺书诫诲之,曰:“《易》称‘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〔14〕’;《诗》著‘大车惟尘’之诫〔15〕。自太祖受命创业,深睹治乱之源,鉴存亡之机;初封诸侯,训以恭慎之至言,辅以天下之端士。常称马援之遗诫〔16〕,重诸侯宾客交通之禁〔17〕,乃使与犯妖恶同〔18〕。夫岂以此薄骨肉哉〔19〕?徒欲使子弟无过失之愆〔20〕,士民无伤害之悔耳。高祖践阼,祗慎万机,申著诸侯不朝之令〔21〕。朕感诗人《棠棣》之作〔22〕,嘉《采菽》之义〔23〕;亦缘诏文曰‘若有诏得诣京都’〔24〕,故命诸王以朝聘之礼。而楚、中山并犯交通之禁〔25〕,赵宗、戴捷咸伏其辜〔26〕。近东平王复使属官殴寿张吏〔27〕,有司举奏,朕才削县〔28〕。(令)〔今〕有司以‘曹纂、王乔等,因九族时节〔29〕,集会王家〔30〕;或非其时,皆违禁防’。朕惟王幼少有恭顺之素;加受先帝顾命,欲崇恩礼,延乎后嗣;况近在王之身乎?且自非圣人,孰能无过?已诏有司,宥王之失。古人有言:‘戒慎乎其所不睹〔31〕,恐惧乎其所弗闻;莫现乎隐〔32〕,莫显乎微:故君子慎其独焉〔33〕。’叔父兹率先圣之典〔34〕,以纂乃先帝之遗命;战战兢兢,靖恭厥位:称朕意焉。”

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;并前五千户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二十年:建安二十年(公元 215)。

〔2〕四年:黄初四年(公元223)。

〔3〕六年:太和六年(公元 232)。

〔4〕二十二年:建安二十二年(公元 217)。

〔5〕三年:黄初三年(公元 222)。

〔6〕五年:黄初五年(公元 224)。

〔7〕五年:黄初五年(公元 224)。

〔8〕七年:黄初七年(公元 226)。

〔9〕二十二年:建安二十二年(公元 217)。

〔10〕三年:黄初三年(公元 222 )。

〔11〕五年:黄初五年(公元 224 )。

〔12〕乐成:县名。县治在今河北献县东南。

〔13〕钜鹿:县名。县治在今河北鸡泽县东北。

〔14〕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:这两句是《周易·师卦》的象辞。

〔15〕大车惟尘:《诗经·无将大车》中有“无将大车,维尘冥冥”的句子,意思是不要去推车,那扬起的尘土一片昏暗。但郑玄的解释认为是在告诫人们不应使用小人,以免被他们蒙蔽眼睛。

〔16〕马援(前 14—公元 49):字文渊,扶风茂陵(今陕西兴平市东北)人。先曾在新莽手下做官,不久依附隗嚣。最后归顺刘秀,任伏波将军,多有战功。他曾写信告诫在京城的侄儿,要他们不要乱交朋友。又劝告部属不要在皇室亲王的门下频繁出入,以免招致杀身之祸。传见《后汉书》卷二十四。

〔17〕交通:交往。

〔18〕同:同罪。

〔19〕薄骨肉:使亲属感情变得淡薄。

〔20〕徒:只是。

〔21〕不朝之令:指要求诸王公离开朝廷各回封国的命令。

〔22〕《棠棣》:《诗经》篇名。主题强调兄弟间应相互友爱。

〔23〕《采菽》:《诗经》篇名。是周天子欢迎来朝诸侯时演唱的乐歌。

〔24〕缘:依据。

〔25〕楚:指楚王曹彪。中山:指中山王曹衮。

〔26〕赵宗、戴捷:与曹彪、曹衮交往的宾客姓名。伏其辜:伏法处死。

〔27〕东平王:指曹徽。寿张:县名。县治在今山东东平县西南。当时是东平王国的都城。

〔28〕才削县:只是处以削减所封县数的惩罚。

〔29〕九族时节:本家族一年四季各种节日的聚会。

〔30〕王:指赵王曹幹。

〔31〕不睹:看不见的东西。指无处不有无时不在但又看不见听不到的普遍真理。下面的“弗闻”、“隐”、“微”,都指这种普遍真理。这四句出自《礼记·中庸》。

〔32〕莫现乎隐:再没有比看不见的真理更清晰可见的了。

〔33〕慎其独:在独自一人时做事也要慎重。

〔34〕兹率:更加遵守。

【裴注】

〔一〕《魏略》曰:“幹,一名良。良本陈妾子,良生而陈氏死,太祖令王夫人养之。良年五岁,而太祖疾困,遗令语太子曰:‘此儿三岁亡母,五岁失父,以累汝也!’太子由是亲待,隆于诸弟。良年小,常呼文帝为‘阿翁’;帝谓良曰:‘我,汝兄耳。’文帝又愍其如是,每为流涕。”臣松之按:如传以母贵贱为次,不计兄弟之年;故楚王彪,年虽大,传在幹后。寻《朱建平传》,知彪大幹二十一岁。

上一篇:中山恭王衮,建安年,封平乡侯。少好学,年余岁,能属文。每读书,文学左右常恐以精力为病,数谏止之;然性所乐,不能废也。年,徙封东乡侯;其年,又改封赞侯。黄初年,进爵为公,官属皆贺,衮曰:“夫生深宫之中,不知稼穑之艰难,多骄逸之失。诸贤既庆其休,宜辅其阙。”每兄弟游娱,衮独覃思经典。文学、防辅相与言曰:“受诏察公举措,有过当奏;及有善,亦宜以闻,不可匿其美也。”遂共表,称陈衮美。衮闻之,大惊惧;责让文学曰:“修身自守,常人之行耳;而诸君乃以上闻,是适所以增其负累也。且如有善,何患不闻;而遽共如是,是非益我者!”其戒慎如此。年,为北海王。其年,黄龙现邺西漳水,衮上书赞颂。诏赐黄金千斤,诏曰:“昔唐叔馈禾,东平献颂;斯皆骨肉赞美,以彰懿亲。王研精坟典,耽味道真,文雅焕炳;朕甚嘉之!王其克慎明德,以终令闻。”年,改封赞王。年,徙封濮阳。太和年,就国。尚约俭,教敕妃妾纺绩织[,习为家人之事。年冬,入朝。年,改封中山。初,衮来朝,犯京都禁。青龙元年,有司奏衮。诏曰:“王素敬慎,邂逅至此。其以议亲之典议之。”有司固执。诏削县,户百。衮忧惧,戒敕官属愈谨;帝嘉其意。年,复所削县。年秋,衮得疾病,诏遣太医视疾;殿中虎贲赍手诏、赐珍膳相属;又遣太妃、沛王林并就省疾。衮疾困,敕令官属曰:“吾寡德忝宠,大命将尽。吾既好俭,而圣朝著终诰之制,为天下法。吾气绝之日,自殡及葬,务奉诏书。昔卫大夫蘧瑗葬濮阳,吾望其墓,常想其遗风,愿托贤灵以弊发齿;营吾兆城,必往从之。《礼》:‘男子不卒妇人之手。’亟以时成东堂。”堂成,名之曰“遂志之堂”,舆疾往居之。又令世子曰:“汝幼少,未闻义方,早为人君;但知乐,不知苦;不知苦,必将以骄奢为失也。接大臣,务以礼;虽非大臣,老者犹宜答拜。事兄以敬,恤弟以慈;兄弟有不良之行,当造膝谏之;谏之不从,流涕喻之;喻之不改,乃白其母;若犹不改,当以奏闻,并辞国土:与其守宠罹祸,不若贫贱全身也。此亦谓大罪恶耳。其微过细故,当掩覆之。嗟尔小子,慎修乃身;奉圣朝以忠贞,事太妃以孝敬。闺闱之内,奉令于太妃;阃阈之外,受教于沛王。无怠乃心,以慰予灵。”其年薨。诏沛王林留,讫葬;使大鸿胪持节典护丧事,宗正吊祭,赠赗甚厚。凡所著文章万余言。才不及陈思王,而好与之侔。子孚嗣。景初、正元,景元中,累增邑;并前千百户。
元芳,你怎么看?
还没有评论,快来抢沙发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