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夫余,在长城之北,去玄菟千里;南与高句丽,东与挹娄,西与鲜卑接,北有弱水〔1〕;方可二千里,户八万。其民土著〔2〕,有宫室、仓库、牢狱。多山陵、广泽;于东夷之域最平敞。土地宜五谷〔3〕,不生五果〔4〕。其人粗大,性强勇谨厚,不寇抄。
国有君王,皆以六畜名官:有马加、牛加、猪加、狗加、大使、大使者、使者。邑落有豪民,名下户皆为奴仆。诸加别主四出,道大者主数千家,小者数百家。
食饮皆用俎豆;会同、拜爵、洗爵〔5〕,揖让升降〔6〕。以殷正月祭天〔7〕,国中大会,连日饮食歌舞,名曰迎鼓,于是时断刑狱,解囚徒。在国衣尚白,白布大袂袍、裤〔8〕,履革鞜〔9〕。出国则尚缯绣锦罽〔10〕,大人加狐狸、狖白、黑貂之裘〔11〕,以金银饰帽。译人传辞,皆跪,手据地窃语〔12〕。
用刑严急:杀人者死,没其家人为奴婢。窃盗,一责十二〔13〕。男女淫,妇人妒;皆杀之。尤憎妒,已杀,尸之国南山上〔14〕,至腐烂;女家欲得,输牛马乃与之〔15〕。
兄死,妻嫂;与匈奴同俗。其国善养牲,出名马、赤玉、貂狖、美珠。珠大者如酸枣。以弓矢刀矛为兵,家家自有铠仗〔16〕。国之耆老,自说古之亡人〔17〕。作城栅皆圆,有似牢狱。行道,昼夜无老幼皆歌〔18〕,通日声不绝。有军事亦祭天,杀牛观蹄以占吉凶:蹄解者为凶〔19〕,合者为吉。有敌,诸加自战,下户俱担粮饮食之〔20〕。其死,夏月皆用冰。杀人殉葬,多者百数。厚葬,有椁无棺。〔一〕
夫余本属玄菟。汉末,公孙度雄张海东〔21〕,威服外夷;夫余王尉仇台更属辽东。时句丽、鲜卑强〔22〕,度以夫余在二虏之间,妻以宗女〔23〕。尉仇台死,〔至孙〕简位居立。无適子〔24〕,有孽子麻余〔25〕。位居死,诸加共立麻余。牛加兄子名位居,为大使;轻财善施,国人附之,岁岁遣使诣京都贡献。
正始中,幽州刺史毌丘俭讨句丽,遣玄菟太守王颀诣夫余;位居遣大加郊迎,供军粮。季父牛加有二心〔26〕,位居杀季父父子,籍没财物〔27〕,遣使(簿)〔薄〕敛送官。旧夫余俗:水旱不调,五谷不熟,辄归咎于王;或言当易,或言当杀。麻余死,其子依虑年六岁,立以为王。
汉时,夫余王葬用玉匣〔28〕;常豫以付玄菟郡,王死则迎取以葬。公孙渊伏诛,玄菟库犹有玉匣一具。今夫余库有玉璧、珪、瓒数代之物〔29〕,传世以为宝;耆老言先代之所赐也。〔二〕其印文言“濊王之印”,国有故城名濊城;盖本濊貊之地,而夫余王其中〔30〕。自谓“亡人”,抑有似也〔31〕。〔三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弱水:河流名。古代有多条弱水,这里指今黑龙江。
〔2〕土著:定居。
〔3〕五谷:五种谷物。有多种说法。按《周礼·天官·疾医》郑玄注的解释,是麻、黍、稷、麦、豆。
〔4〕五果:桃、李、杏、栗、枣。
〔5〕会同:君臣聚会。拜爵:在君臣宴会中,当酒杯斟入酒后,臣下要行礼拜谢,叫做拜爵。洗爵:在礼仪性宴会中,臣下饮完杯中的酒后,要洗杯洗手,然后再斟再饮,叫做洗爵。
〔6〕揖让:作揖行礼,相互谦让。升降:上下台阶。以上几句是说夫余的上层社会深受汉族礼仪制度的影响。
〔7〕殷正月:殷历正月。相当于夏历十二月。
〔8〕袂(mèi):袖。
〔9〕革鞜(tà):皮鞋。
〔10〕罽(jì):一种毛织品。
〔11〕狖(yòu)白:即白狖。狖是一种类似狸的野兽。
〔12〕窃语:小声说。
〔13〕责:罚。
〔14〕尸之:暴露尸体。
〔15〕输:向公家交纳。
〔16〕铠仗:铠甲兵器。
〔17〕自说古之亡人:自称是过去的逃亡者。
〔18〕行道:走路。
〔19〕解:分离。
〔20〕下户:下等的民户。
〔21〕公孙度(?—公元 204):传见本书卷八。雄张:称雄扩张。海东:勃海以东。指辽东郡一带。
〔22〕句(gōu)丽:即本卷后文有传的高句丽。
〔23〕宗女:同宗族的女子。
〔24〕適子:即嫡子。指正妻所生的儿子。
〔25〕孽子:非正妻所生的儿子。
〔26〕季父:叔父。常指最小的叔父。
〔27〕籍没:登记造册而后没收。
〔28〕玉匣:即金镂玉衣。用金线连接小方块玉片做成的衣裤。衣裤连成一体。穿在尸体外面,古代认为可以保持尸体不腐败。现今考古工作者已发现多件实物。
〔29〕璧:玉器名。平圆形,正中有孔。也有用琉璃做成的。古代用做贵族朝聘、祭祀,丧葬用的礼器。珪:玉器名。上圆下方或上尖下方的长方形玉版。帝王诸侯所执,用作凭信。瓒:玉器名。舀酒的玉勺。
〔30〕王(wàng)其中:在其中称王。
〔31〕抑有似也:恐怕是有道理的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魏略》曰:“其俗:停丧五月,以久为荣。其祭亡者,有生有熟。丧主不欲速而他人强之,常争引以此为节。其居丧,男女皆纯白;妇人着布面衣,去环珮。大体与中国相仿佛也。”
〔二〕《魏略》曰:“其国殷富,自先世以来,未尝破坏。”
〔三〕《魏略》曰:“旧志又言:昔北方有(高)〔橐〕离之国者,其王者侍婢有身,王欲杀之;婢云:‘有气如鸡子,来下,我故有身。’后生子,王捐之于溷中,猪以喙嘘之;徙至马闲,马以气嘘之:不死。王疑以为天(子)〔生〕也,乃令其母收畜之,名曰‘东明’,常令牧马。东明善射,王恐夺其国也,欲杀之。东明走,南至施掩水,以弓击水,鱼鳖浮为桥,东明得度;鱼鳖乃解散,追兵不得渡。东明因都王夫余之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