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志

《三国志》是我国著名史学家陈寿(西晋)撰写的史学名著,记载了从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到晋武帝太康元年(280)魏、蜀、吴三国鼎立时期的历史,后代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曹操、刘备、孙权、诸葛亮、关羽、周瑜等都有记载。《三国志》与《史记》《汉书》《后汉书》并称为“前四史”。全书共六十五卷,其中《魏书》三十卷、《蜀书》十五卷、《吴书》二十卷,南朝宋裴松之为之注,引魏晋时人著述两百多种,丰富了陈寿《三国志》文本本身。
文帝即王位,徙为尚书。顷之,还汉朝为侍郎;劝赞禅代之义,为文诰之诏。文帝践阼,复为尚书,封阳吉亭侯。

【原文】

文帝即王位,徙为尚书〔1〕。顷之,还汉朝为侍郎〔2〕;劝赞禅代之义,为文诰之诏〔3〕。文帝践阼,复为尚书,封阳吉亭侯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尚书:这里的尚书是魏王国设置的尚书。当时的人既可由汉官转为魏官,又可由魏官转为汉官。

〔2〕侍郎:官名。指黄门侍郎。

〔3〕文诰之诏:指表示要禅让帝位给曹丕的诏书。当时汉献帝下达了五封诏书:一封给汉朝公卿百官,四封给魏王曹丕。详见本书卷二《文帝纪》裴注引《汉纪》、《献帝传》。卫觊擅长草拟诏文,正在准备代汉称帝的魏王曹丕,将他从魏国的尚书,调任汉朝的侍郎,目的就在于让他为汉献帝代拟禅让帝位的文告。这些文告参见本书卷二《文帝纪》裴注。

下一篇:明帝即位,进封閺乡侯,百户。觊奏曰:“章之律,自古所传;断定刑罪,其意微妙。百里长吏,皆宜知律。刑法者,国家之所贵重,而私议之所轻贱;狱吏者,百姓之所悬命,而选用者之所卑下。王政之弊,未必不由此也。请置律博士,转相教授。”事遂施行。时百姓凋匮而役务方殷,觊上疏曰:“夫变情励性,强所不能;人臣言之既不易,人主受之又艰难。且人之所乐者,富贵、显荣也;所恶者,贫贱、死亡也。然此者,君上之所制也。君爱之则富贵、显荣,君恶之则贫贱、死亡。顺指者,爱所由来;逆意者,恶所从至也。故人臣皆争顺指而避逆意;非破家为国杀身成君者,谁能犯颜色,触忌讳,建言,开说哉?陛下留意察之,则臣下之情可见矣。今议者多好悦耳,其言政治,则比陛下于尧、舜,其言征伐,则比虏于狸鼠。臣以为不然。昔汉文之时,诸侯强大,贾谊累息以为至危。况今海之内,分而为,群士陈力,各为其主。其来降者,未肯言舍邪就正,咸称迫于困急,是与国分治无以为异也。当今千里无烟,遗民困苦;陛下不善留意,将遂凋弊不可复振。礼:天子之器必有金玉之饰,饮食之肴必有珍之味;至于凶荒,则彻膳降服。然则奢俭之节,必视世之丰约也。武皇帝之时,后宫食不过肉,衣不用锦绣,茵蓐不缘饰,器物无丹漆;用能平定天下,遗福子孙。此皆陛下之所亲览也。当今之务,宜君臣上下,并用筹策;计校府库,量入为出。深思句践滋民之术,(由)犹恐不及;而尚方所造金银之物,渐更增广;工役不辍,侈靡日崇,帑藏日竭。昔汉武信求神仙之道,谓当得云表之露以餐玉屑,故立仙掌以承高露。陛下通明,每所非笑。汉武有求于露,而(由)犹尚见非;陛下无求于露而空设之,不益于好而糜费功夫。诚皆圣虑所宜裁制也。”觊历汉、魏,时献忠言,率如此。受诏典著作,又为《魏官仪》,凡所撰述数篇。好古文、鸟篆、隶草,无所不善。建安末,尚书右丞河南潘勖;黄初时,散骑常侍河内王象;亦与觊并以文章显。觊薨,谥曰敬侯。子瓘嗣。瓘咸熙中为镇西将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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