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志

《三国志》是我国著名史学家陈寿(西晋)撰写的史学名著,记载了从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到晋武帝太康元年(280)魏、蜀、吴三国鼎立时期的历史,后代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曹操、刘备、孙权、诸葛亮、关羽、周瑜等都有记载。《三国志》与《史记》《汉书》《后汉书》并称为“前四史”。全书共六十五卷,其中《魏书》三十卷、《蜀书》十五卷、《吴书》二十卷,南朝宋裴松之为之注,引魏晋时人著述两百多种,丰富了陈寿《三国志》文本本身。
泰始元年,晋室践阼,诏曰:“昔太尉王凌谋废齐王,而王竟不足以守位。征西将军邓艾,矜功失节,实应大辟。然被书之日,罢遣人众,束手受罪;比于求生遂为恶者,诚复不同。今大赦得还,若无子孙者听使立后,令祭祀不绝。”年,议郎段灼上疏理艾曰:“艾心怀至忠而荷反逆之名,平定巴蜀而受夷灭之诛,臣窃悼之。惜哉,言艾之反也!艾性刚急,轻犯雅俗,不能协同朋类,故莫肯理之。臣敢言艾不反之状:昔姜维有断陇右之志,艾修治备守,积谷强兵。值岁凶旱,艾为区种:身被乌衣,手执耒耜,以率将士;上下相感,莫不尽力。艾持节守边,所统万数,而不难仆虏之劳、士民之役;非执节忠勤,孰能若此?故落门、段谷之战,以少击多,摧破强贼。先帝知其可任,委艾庙胜,授以长策。艾受命忘身,束马悬车,自投死地;勇气陵云,士众乘势;使刘禅君臣面缚,叉手屈膝。艾功名已成,当书之竹帛,传祚万世;老公,反欲何求!艾诚恃养育之恩,心不自疑;矫命承制,权安社稷。虽违常科,有合古义;原心定罪,本在可论。钟会忌艾威名,构成其事。忠而受诛,信而见疑;头悬马市,诸子并斩;见之者垂泣,闻之者叹息。陛下龙兴,阐弘大度;释诸嫌忌,受诛之家,不拘叙用。昔秦民怜白起之无罪,吴人伤子胥之冤酷,皆为立祠。今天下民人为艾悼心痛恨,亦犹是也。臣以为艾身首分离,捐弃草土;宜收尸丧,还其田宅。以平蜀之功,绍封其孙;使阖棺定谥,死无余恨。赦冤魂于黄泉,收信义于后世;葬人而天下慕其行,(埋)理魂而天下归其义。所为者寡,而悦者众矣。”年,诏曰:“艾有功勋,受罪不逃刑;而子孙为民隶,朕常愍之。其以嫡孙朗为郎中。”艾在西时,修治障塞,筑起城坞。泰始中,羌虏大叛,频杀刺史,凉州道断。吏民安全者,皆保艾所筑坞焉。艾州里时辈南阳州泰,亦好立功业;善用兵,官至征虏将军,假节,都督江南诸军事。景元年薨,追赠卫将军,谥曰壮侯。

【原文】

泰始元年,晋室践阼,诏曰:“昔太尉王凌谋废齐王,而王竟不足以守位〔1〕。征西将军邓艾,矜功失节,实应大辟。然被书之日〔2〕,罢遣人众,束手受罪;比于求生遂为恶者〔3〕,诚复不同。今大赦得还〔4〕,若无子孙者听使立后,令祭祀不绝。”

三年〔5〕,议郎段灼上疏理艾曰〔6〕:“艾心怀至忠而荷反逆之名,平定巴蜀而受夷灭之诛,臣窃悼之。惜哉,言艾之反也!艾性刚急,轻犯雅俗,不能协同朋类〔7〕,故莫肯理之。臣敢言艾不反之状:昔姜维有断陇右之志,艾修治备守,积谷强兵。值岁凶旱,艾为区种〔8〕:身被乌衣〔9〕,手执耒耜〔10〕,以率将士;上下相感,莫不尽力。艾持节守边,所统万数,而不难仆虏之劳、士民之役〔11〕;非执节忠勤,孰能若此?故落门、段谷之战〔12〕,以少击多,摧破强贼。先帝知其可任〔13〕,委艾庙胜,授以长策。艾受命忘身,束马悬车,自投死地;勇气陵云,士众乘势;使刘禅君臣面缚,叉手屈膝。艾功名已成,当书之竹帛,传祚万世〔14〕;七十老公,反欲何求!艾诚恃养育之恩,心不自疑;矫命承制〔15〕,权安社稷。虽违常科〔16〕,有合古义〔17〕;原心定罪〔18〕,本在可论〔19〕。钟会忌艾威名,构成其事。忠而受诛,信而见疑;头悬马市,诸子并斩;见之者垂泣,闻之者叹息。陛下龙兴〔20〕,阐弘大度;释诸嫌忌,受诛之家,不拘叙用。昔秦民怜白起之无罪,吴人伤子胥之冤酷,皆为立祠。今天下民人为艾悼心痛恨〔21〕,亦犹是也。臣以为艾身首分离,捐弃草土;宜收尸丧,还其田宅。以平蜀之功,绍封其孙;使阖棺定谥,死无余恨。赦冤魂于黄泉,收信义于后世;葬一人而天下慕其行,(埋)〔理〕一魂而天下归其义。所为者寡,而悦者众矣。”

九年〔22〕,诏曰:“艾有功勋,受罪不逃刑;而子孙为民隶,朕常愍之。其以嫡孙朗为郎中。”

艾在西时,修治障塞〔23〕,筑起城坞。泰始中,羌虏大叛,频杀刺史,凉州道断。吏民安全者,皆保艾所筑坞焉。〔一〕

艾州里时辈南阳州泰〔24〕,亦好立功业;善用兵,官至征虏将军,假节,都督江南诸军事〔25〕。景元二年薨,追赠卫将军,谥曰壮侯。〔二〕

【注释】

〔1〕竟不足以守位:指魏帝曹芳被司马师以品行恶劣为由废黜为齐王。见本书卷四《三少帝纪》。

〔2〕被书:接到(朝廷宣布邓艾有罪押送回京受审的)诏书。

〔3〕为恶:造反。

〔4〕得还:指王、邓二人的家属能够从流放地回家。

〔5〕三年:晋武帝泰始三年(公元 267)。

〔6〕段灼:字休然,敦煌(县治在今甘肃敦煌市西南)人。曾任邓艾下属,随从灭蜀有功,封关内侯,任议郎。后为魏兴郡太守。传见《晋书》卷四十八。理:为人申诉。

〔7〕协同:指团结。

〔8〕区种:西汉时氾(fán)胜之总结出的一种精耕高产方法。氾胜之,汉成帝时曾任议郎、黄门侍郎、御史等职,受命在关中教民耕种,因而总结实践经验,写成《氾胜之书》十八篇,是古代农学的重要著作。区种即区田法,为书中的一篇。区田法要求在小块土地上深耕、密植、充分灌溉和施肥、精细管理,以保证农作物的优良生长条件,使土地发挥最大的效力,取得单位面积的高产。它特别适合水肥缺乏的地区,可以达到少种多收的效果。《氾胜之书》今只存辑佚本二卷。

〔9〕乌衣:黑衣。当时是劳动者的衣着。

〔10〕耒(lěi):农具名。直柄,单齿或双齿。直插入土后,利用杠杆原理压下直柄,使土层翻松。耜(sì):农具名。直柄,带有宽而薄的端头,类似现今的铁锨。用于翻松土层。

〔11〕仆虏:奴仆。士:兵士。

〔12〕落门:地名。在今甘肃武山县东北。又作洛门。

〔13〕先帝:指司马昭。

〔14〕祚:福。

〔15〕矫命:假传皇帝的命令。

〔16〕常科:通常的法规。

〔17〕古义:指上文所引《公羊传》中所载“大夫出疆”几句。

〔18〕原心:推究其本心。

〔19〕可论:指可以饶恕。

〔20〕龙兴:比喻司马炎代魏称帝。

〔21〕悼心:伤心。痛恨:悲痛遗憾。

〔22〕九年:泰始九年(公元 273)。

〔23〕障塞:在地形险要处修筑的城墙堡垒。

〔24〕州里:同州的老乡。邓艾是荆州人。时辈:同时的人。

〔25〕征虏将军:官名。领兵征伐。

【裴注】

〔一〕《世语》曰:“咸宁中,积射将军樊震为西戎牙门,得见辞,武帝问震所由进;震自陈,曾为邓艾伐蜀时帐下将。帝遂寻问艾,震具申艾之忠,言之流涕。先是以艾孙朗为丹水令,由此迁为定陵令。次孙千秋有时望,光禄大夫王戎辟为掾。永嘉中,朗为新都太守,未之官;在襄阳失火,朗及母、妻、子举室烧死,惟子韬、子行得免。千秋先卒,二子亦烧死。”

〔二〕《世语》曰:“初,荆州刺史裴潜以泰为从事。司马宣王镇宛,潜数遣诣宣王,由此为宣王所知。及征孟达,泰又导军,遂辟泰。泰频丧考、妣、祖,九年居丧;宣王留缺待之。至,三十六日,擢为新城太守。宣王为泰会,使尚书钟(繇)〔毓〕调泰:‘君释褐登宰府,三十六日拥麾盖,守兵马郡;乞儿乘小车,一何驶乎?’泰曰:‘诚有此!君,名公之子,少有文采,故守吏职;猕猴骑上牛,又何迟也!’众宾咸悦。后历兖、豫州刺史,所在有筹算绩效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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