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是时,或间坚于术〔1〕;术怀疑,不运军粮。〔一〕阳人,去鲁阳百余里;坚夜驰见术,画地计校,曰:“所以出身不顾,上为国家讨贼,下慰将军家门之私仇〔2〕;坚与卓,非有骨肉之怨也〔3〕。而将军受谮润之言〔4〕,还相嫌疑〔5〕!”〔二〕术踧踖〔6〕,即调发军粮,坚还屯。
卓惮坚猛壮,乃遣将军李傕等来求和亲〔7〕;令坚列疏子弟任刺史、郡守者〔8〕,许表用之。坚曰:“卓逆天无道,荡覆王室;今不夷汝三族〔9〕,悬示四海,则吾死不瞑目!岂将与乃和亲邪!”复进军大谷〔10〕,距雒九十里〔11〕。〔三〕
卓寻徙都西入关〔12〕,焚烧雒邑。
坚乃前,入至雒;修诸陵〔13〕,平塞卓所发掘。〔四〕讫,引军还住鲁阳。〔五〕
初平(三)〔二〕年〔14〕,术使坚征荆州,击刘表〔15〕。表遣黄祖逆于樊、邓之间〔16〕。坚击破之,追渡汉水,遂围襄阳〔17〕;单马行岘山〔18〕,为祖军士所射杀。〔六〕
兄子贲〔19〕,帅将士众就术〔20〕;术复表贲为豫州刺史。
坚四子:策、权、翊、匡〔21〕。权既称尊号〔22〕,谥坚曰武烈皇帝〔23〕。〔七〕
【注释】
〔1〕间:离间。
〔2〕家门之私仇:关东的州郡起兵讨伐董卓,推袁术的异母哥哥袁绍为盟主,董卓闻讯后杀袁氏在长安的亲属五十余人。这里即指此事。
〔3〕骨肉之怨:杀死直系亲属的仇怨。
〔4〕谮润:不断诋毁别人因而逐渐产生作用。
〔5〕还:反而。
〔6〕踧踖(cù jí):局促不安的样子。
〔7〕李傕(?—公元 198):事见本书卷六《董卓传》。和亲:和好亲善。
〔8〕列疏:列举。任:这里指能够担任。
〔9〕夷:消灭。三族:说法很多。但汉魏时是指父母、妻室、儿女、同胞兄弟姐妹。
〔10〕大谷:关隘名。又作太谷。在今河南洛阳市东南。
〔11〕雒(luò):即雒阳。县名。县治在今河南洛阳市东。从曹魏起改为洛阳。
〔12〕寻:接着。关:这里指潼关。在今陕西潼关县北。
〔13〕修:修复。董卓撤离洛阳前,曾发掘东汉帝后陵墓以掠取殉葬的珍宝。事见本书卷六《董卓传》。
〔14〕初平二年:公元 191 年。
〔15〕刘表(公元 142—208):传见本书卷六。
〔16〕黄祖(?—公元208):刘表的部将。樊:地名。即樊城。在今湖北襄阳市汉水北岸。邓:县名。在今湖北襄阳市北。
〔17〕襄阳:县名。县治在今湖北襄阳市汉水南岸。刘表当荆州刺史后,把治所移到这里。
〔18〕岘(xiàn)山:山名。在今湖北襄阳市南。孙坚中箭身亡之地,相传在今襄阳市南郊岘山之下的凤林关一带。
〔19〕贲:即孙贲。传见本书卷五十一。
〔20〕帅将:带领。
〔21〕权:即孙权(公元 182—252)。传见本书卷四十七。翊:即孙翊(公元 184—?)。匡:即孙匡。孙翊与孙匡传均见本书卷五十一。
〔22〕称尊号:即称帝。
〔23〕谥:确定谥号。古代帝王、大臣或有社会地位的人死后,要根据其生平事迹确定一个表示褒贬的称号,叫做谥号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江表传》曰:“或谓术曰:‘坚若得洛,不可复制;此为除狼而得虎也!’故术疑之。”
〔二〕《江表传》载坚语曰:“大勋垂捷而军粮不继:此吴起所以叹泣于西河,乐毅所以遗恨于垂成也!愿将军深思之。”
〔三〕《山阳公载记》曰:“卓谓长史刘艾曰:‘关东军败数矣,皆畏孤,无能为也。惟孙坚小戆,颇能用人;当语诸将,使知忌之。孤昔与周慎西征,慎围边、韩于金城。孤语张温,求引所将兵,为慎作后驻,温不听。孤时上言其形势,知慎必不克:台今有本末。事未报,温又使孤讨先零叛羌,以为西方可一时荡定。孤皆知其不然,而不得止,遂行;留别部司马刘靖,将步骑四千屯安定,以为声势。叛羌便还,欲截归道;孤小击,辄开,畏安定有兵故也。虏谓安定当数万人,不知但靖也。时又上章言状。而孙坚随周慎行,谓慎:求将万兵造金城,使慎以二万作后驻;边、韩城中,无宿谷,当于外运;畏慎大兵,不敢轻与坚战,而坚兵足以断其运道。儿曹用〔其言〕,必还羌谷中,凉州或能定也。温既不能用孤;慎又不用坚,自攻金城,坏其外垣。驰使语温,自以克在旦夕;温时亦自以计中也。而渡辽儿果断(蔡园)〔葵园峡〕,慎弃辎重走,果如孤策。台以此封孤都乡侯。坚以佐军司马,所见与人同,自为可耳;〔但无故从诸袁儿,终亦殆尔!〕’艾曰:‘坚虽时见计,故自不如李傕、郭汜。闻在美阳亭北,将千骑步与虏合;殆死,亡失印绶:此不为能也。’卓曰:‘坚时乌合义从,兵不如虏精;且战有利钝。但当论山东大势,终无所至耳!’艾曰:‘山东儿驱略百姓,以作寇逆,其锋不如人;坚甲、利兵、强弩之用,又不如人:亦安得久?’卓曰:‘然!但杀二袁、刘表、孙坚,天下自服从孤耳!’”
〔四〕《江表传》曰:“旧京空虚,数百里中无烟火。坚前,入城,惆怅流涕。”
《吴书》曰:“坚入洛,扫除汉宗庙,祠以大牢。坚军城南,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;举军惊怪,莫有敢汲。坚令人入井,探得汉传国玺:文曰‘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’,方圜四寸,上纽交五龙,上一角缺。初,黄门张让等作乱,劫天子出奔;左右分散,掌玺者以投井中。”《山阳公载记》曰:“袁术将僭号,闻坚得传国玺,乃拘坚夫人而夺之。”
《江表传》曰:“按《汉献帝起居注》云‘天子从河上还,得六玉玺于阁上’;又太康之初,孙皓送金玺六枚,无有玉:明其伪也。”
虞喜《志林》曰:“天子六玺者,文曰‘皇帝之玺’、‘皇帝行玺’、‘皇帝信玺’、‘天子之玺’、‘天子行玺’、‘天子信玺’。此六玺,所封事异,故文字不同。《献帝起居注》云‘从河上还,得六玉玺于阁上’,此之谓也。传国玺者,乃汉高祖所佩秦皇帝玺,世世传受,号曰‘传国玺’。按传国玺,不在六玺之数,安得总其说乎?应氏《汉官》、皇甫《世纪》,其论六玺,文义皆符。汉宫传国玺,文曰‘受命于天,既寿且康’。‘且康’、‘永昌’,二字为错,未知两家,何者为得?金玉之精,率有光气;加以神器秘宝,辉耀益彰:盖一代之奇观,将来之异闻。而以不解之故,强谓之‘伪’,不亦诬乎?陈寿为《破虏传》亦除此说,俱惑《起居注》;不知六玺殊名,与传国为七者也。吴时无能刻玉,故天子以金为玺;玺虽以金,于文不异。吴降而送玺者,送天子六玺;曩所得玉玺,乃古人遗印,不可施用。天子之玺,今以无有为难,不通其义者耳。”
臣松之以为:孙坚于兴义之中,最有忠烈之称;若得汉神器而潜匿不言,此为阴怀异志,岂所谓忠臣者乎?吴史欲以为国华,而不知损坚之令德。如其果然,以传子孙;纵非六玺之数,要非常人所蓄;孙皓之降,亦不得但送六玺,而宝藏“传国”也。“受命于天”,奚取于“归命”之堂?若如喜言,则此玺今尚在孙门。匹夫怀璧,犹曰有罪,而况斯物哉!
〔五〕《吴录》曰:“是时,关东州郡务相兼并,以自强大。袁绍遣会稽周1 为豫州刺史,来袭取州。坚慨然叹曰:‘同举义兵,将救社稷;逆贼垂破而各若此,吾当谁与戮力乎!’言发涕下。”
㬂字仁明。周昕之弟也。
《会稽典录》曰:“初,曹公兴义兵,遣人要㬂;㬂即收合兵众,得二千人;从公征伐,以为军师。后与坚争豫州,屡战失利。会次兄九江太守昂,为袁术所攻。㬂往助之,军败;还乡里,为许贡所害。”
〔六〕《典略》曰:“坚悉其众攻表。表闭门,夜遣将黄祖潜出发兵。祖将兵欲还,坚逆与战;祖败走,窜岘山中。坚乘胜夜追祖;祖部兵,从竹木间暗射坚,杀之。”
《吴录》曰:“坚,时年三十七。”
《英雄记》曰:“坚以初平四年正月七日死。”又云:“刘表将吕公,将兵缘山向坚;坚轻骑寻山,讨公。公兵下石,中坚头,应时脑出,物故。”其不同如此也。
〔七〕《吴录》曰:“尊坚庙曰始祖,墓曰高陵。”
《志林》曰:“坚有五子:策、权、翊、匡,吴氏所生;少子朗,庶生也,一名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