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二年春〔1〕,大赦。右丞相万彧,上镇巴丘。
夏六月,起显明宫;〔一〕
冬十二月,皓移居之。
是岁,分豫章、庐陵、长沙为安成郡〔2〕。
三年春二月〔3〕,以左、右御史大夫丁固、孟仁,为司徒、司空〔4〕。〔二〕
秋九月,皓出东关〔5〕,丁奉至合肥。
是岁,遣交州刺史刘俊、前部督修则等,入击交阯;为晋将毛炅等所破,皆死,兵散还合浦〔6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二年:宝鼎二年(公元 267)。
〔2〕安成:郡名。治所在今江西安福县。
〔3〕三年:宝鼎三年(公元 268)。
〔4〕司徒:官名。三公之一。主管民事。西汉实行丞相执政制。东汉废丞相,改以三公为名义上的执政官。东汉末曹操废三公而恢复丞相。魏文帝曹丕又废丞相置三公。虽然两种制度或兴或废,但是汉、魏都不混用。蜀汉是实行丞相执政制。孙吴在孙皓之前,也只立丞相。孙皓开始立左、右丞相,同时又设置三公,反映了官制上的混乱状况。
〔5〕东关:城堡名。即东兴的东城。在今安徽含山县西南。
〔6〕合浦:郡名。治所在今广西合浦县东北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太康三年地记》曰:“吴有太初宫,方三百丈,权所起也。昭明宫方五百丈,皓所作也;避晋讳,故曰显明。”
《吴历》云:“显明,在太初之东。”
《江表传》曰:“皓营新宫,二千石以下皆自入山督摄伐木。又破坏诸营,大开园囿;起土山楼观,穷极伎巧:功役之费以亿万计。陆凯固谏,不从。”
〔二〕《吴书》曰:“初,固为尚书,梦松树生其腹上。谓人曰:‘松字,十八公也;后十八岁,吾其为公乎?’卒如梦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