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二年夏五月〔丁未〕朔〔1〕,日有食之。
秋七月,乐浪外夷韩、濊貊〔2〕,各率其属来朝贡。八月,戊寅〔3〕,赵王幹薨〔4〕。〔九月〕,甲寅〔5〕,复命大将军进爵晋公,加位相国,备礼崇锡〔6〕,一如前诏。又固辞,乃止。
三年春二月〔7〕,青龙现于轵县井中。
夏四月,辽东郡言:肃慎国遣使重译入贡,献其国弓三十张,长三尺五寸;楛矢,长一尺八寸;石弩三百枚;皮骨铁杂铠二十领〔8〕;貂皮四百枚〔9〕。
冬十月,蜀大将姜维寇洮阳〔10〕。(镇)〔征〕西将军邓艾拒之,破维于侯和〔11〕;维遁走。
是岁,诏祀故军祭酒郭嘉于太祖庙庭〔12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二年:景元二年(公元 261)。
〔2〕韩:东北方古国的总名。在今朝鲜半岛南部,分为辰韩、弁韩、马韩三部,下面又有五十多个小国。总称为韩。事见本书卷三十《东夷韩传》。
〔3〕戊寅:旧历初三日。
〔4〕幹:即曹幹(?—公元 261)。传见本书卷二十《武文世王公传》。
〔5〕甲寅:旧历初十日。
〔6〕崇锡:提高赏赐的等级。
〔7〕三年:景元三年(公元 262)。
〔8〕皮骨铁杂铠:用皮骨铁等材料合制的铠甲。
〔9〕枚:张。
〔10〕洮阳:地名。在今甘肃临潭县。
〔11〕侯和:地名。在今甘肃卓尼县东北。
〔12〕军祭酒:官名。曹操任司空时置。为司空府下属,是主要军事参谋人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