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绍见洪书,知无降意,增兵急攻。城中粮谷已尽,外无强救;洪自度必不免,呼吏士谓曰:“袁氏无道,所图不轨,且不救洪郡将。洪于大义,不得不死;念诸君无事空与此祸〔1〕,可先城未败,将妻子出!”将吏士民皆垂泣曰:“明府与袁氏,本无怨隙。今为本朝郡将之故,自致残困;吏民何忍当舍明府去也!”
初尚掘鼠,煮筋角〔2〕,后无可复食者。主簿启内厨米三斗,请中分,稍以为糜粥。洪叹曰:“独食此何为!”使作薄粥,众分啜之〔3〕;杀其爱妾以食将士。将士咸流涕,无能仰视者。男女七八千人相枕而死,莫有离叛。城陷,绍生执洪。
绍素亲洪,盛施帏幔,大会诸将,见洪。谓曰:“臧洪,何相负若此!今日服未?”洪据地嗔目曰:“诸袁事汉,四世五公,可谓受恩。今王室衰弱,无扶翼之意;欲因际会,希冀非望〔4〕;多杀忠良,以立奸威。洪亲见呼张陈留为‘兄’〔5〕,则洪府君亦宜为‘弟’〔6〕;同共戮力,为国除害:何为拥众观人屠灭?惜洪力劣,不能推刃为天下报仇,何谓服乎!”绍本爱洪,意欲令屈服,原之;见洪辞切,知终不为己用,乃杀之。〔一〕洪邑人陈容,少为书生,亲慕洪,随洪为东郡丞〔7〕。城未败,洪遣出。绍令在坐,见洪当死,起谓绍曰:“将军举大事,欲为天下除暴;而专先诛忠义,岂合天意!臧洪发举为郡将〔8〕,奈何杀之?”绍惭,左右使人牵出,谓曰:“汝非臧洪俦〔9〕,空复尔为〔10〕?”容顾曰:“夫仁义岂有常!蹈之则君子,背之则小人。今日宁与臧洪同日而死,不与将军同日而生!”复见杀。
在绍坐者,无不叹息,窃相谓曰:“如何一日杀二烈士!”先是,洪遣司马二人出,求救于吕布;比还,城已陷,皆赴敌死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无事:不必。与(yù):遭受。
〔2〕筋角:弓弩上的筋弦和牲畜头角。
〔3〕啜(chuò):喝。
〔4〕非望:非分的希望。指夺取帝位。
〔5〕张陈留:即张邈。
〔6〕洪府君:我臧洪的府君。指张超。
〔7〕丞:官名。东汉每一郡置丞一人,是郡政府的副长官。太守有病,则由丞代理郡务。
〔8〕发举:发动反抗。
〔9〕俦:这里指同谋,同党。
〔10〕空复尔为:空自这样送死干什么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徐众《三国评》曰:“洪,敦天下名义,救旧君之危;其恩足以感人情,义足以励薄俗。然袁亦知己亲友,致位州郡;虽非君臣,且实盟主;既受其命,义不应贰。袁、曹方睦,夹辅王室;吕布反覆无义,志在逆乱;而邈、超擅立布为州牧:其于王法,乃一罪人也。曹公讨之,袁氏弗救,未为非理也。洪本不当就袁请兵,又不当还为怨仇。为洪计者,苟力所不足,可奔他国以求赴救;若谋力未展以待事机,则宜徐更观衅,效死于超。何必誓守穷城而无变通?身死殄民,功名不立:良可哀也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