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年二十二〔1〕,太祖辟为司空掾属。除成皋令,以病去。复为堂阳长〔2〕。其治务宽惠,不行鞭杖,而民不犯禁。先时,民有徙充都内者。后县调当作船〔3〕,徙民恐其不办,乃相率私还助之。其见爱如此。迁元城令。
入为丞相主簿。朗以为:“天下土崩之势,由秦灭五等之制,而郡国无蒐狩习战之备故也〔4〕。今虽五等未可复行,可令州郡并置兵:外备四夷,内威不轨,于策为长。”又以为:“宜复井田〔5〕。往者以民各有累世之业〔6〕,难中夺之,是以至今。今承大乱之后,民人分散;土业无主,皆为公田:宜及此时复之。”议虽未施行〔7〕,然州郡领兵,朗本意也。
迁兖州刺史,政化大行,百姓称之。虽在军旅,常粗衣恶食〔8〕,俭以率下。雅好人伦典籍〔9〕;乡人李觌等盛得名誉,朗常显贬下之。后觌等败,时人服焉。钟繇、王粲著论云:“非圣人不能致太平。”朗以为:“伊、颜之徒虽非圣人〔10〕,使得数世相承,太平可致。”〔一〕
建安二十二年,与夏侯惇、臧霸等征吴,到居巢。军士大疫,朗躬巡视,致医药。遇疾卒,时年四十七。遗命“布衣幅巾,敛以时服”。州人追思之。〔二〕
明帝即位,封朗子遗,昌武亭侯,邑百户。朗弟孚,又以子望,继朗后。遗薨,望子洪嗣。〔三〕
初朗所与俱徙赵咨,官至太常,为世好士。〔四〕
【注释】
〔1〕年二十二:据本传后文,司马朗死于建安二十二年(公元 217),终年四十七岁。又据本书卷一《武帝纪》,曹操开始任司空,时在建安元年(公元 196)。因此,司马朗出任司空掾属,最少也有二十六岁了。此处史文疑有误。
〔2〕堂阳:县名。县治在今河北新河县西北。
〔3〕调:受到朝廷的征调。
〔4〕蒐(sōu)狩:本指打猎,春天出猎叫蒐,冬天出猎叫狩。这里指军队的演习训练。西汉时各郡国都设有地方军队,由都尉统领,负责维持地方治安。东汉建立,光武帝裁撤除边境地区以外的各郡都尉及地方军队,以加强中央集权。现在司马朗鉴于动荡的社会局面,建议重新设置地方军队。
〔5〕井田:传说殷周时实行的一种土地制度。把土地分为井字形的方块,四边的八块为私田,中间一块为公田,先耕种公田后耕种私田。
〔6〕累世之业:世代相传的田产。
〔7〕议:指恢复井田的建议。
〔8〕恶食:不精美的饮食。
〔9〕人伦:指对人物优劣的评价。
〔10〕伊、颜:伊尹、颜渊。按照儒家标准,尧、舜、禹、汤、周文王、周武王、周公、孔子等,才能算是圣人。伊尹、颜渊,只能算是次一等的仁人。参见《汉书》卷二十《古今人表》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魏书》曰:“文帝善朗论,命秘书录其文。”
孙盛曰:“繇既失之,朗亦未为得也。昔‘汤举伊尹,而不仁者远矣’。《易》称‘颜氏之子,其殆庶几乎?有不善未尝不知,知之未尝复行’。由此而言,圣人之与大贤,行藏道一,舒卷斯同;御世垂风,理无降异:升泰之美,岂俟积世哉!‘善人为邦百年,亦可以胜残去杀’。又曰‘不践迹,亦不入于室’。数世之论,其在斯乎?方之大贤,固有间矣。”
〔二〕《魏书》曰:“朗临卒,谓将士曰:‘刺史蒙国厚恩,督司万里。微功未效,而遭此疫疠。既不能自救,辜负国恩。身没之后,其布衣幅巾,敛以时服。勿违吾志也!’”
〔三〕《晋诸公赞》曰:“望字子初,孚之长子。有才识,早知名。咸熙中,位至司徒。入晋,封义阳王;迁太尉、大司马。时孚为太宰,父子居上公位,自中代以来未之有也。洪字孔业,封河间王。”
〔四〕咨字君初。子酆,字〔仲〕子,晋骠骑将军,封东平陵公。并见《百官名》(志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