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太祖辟矫为司空掾、属。除相令〔1〕,征南长史〔2〕,彭城、乐陵太守〔3〕,魏郡西部都尉〔4〕。
曲周民父病〔5〕,以牛祷;县结正弃市〔6〕。矫曰:“此孝子也。”表赦之。迁魏郡太守。时系囚千数,至有历年。矫以为:“周有三典之制〔7〕,汉约三章之法〔8〕;今惜轻重之理〔9〕,而忽久系之患,可谓谬矣。”悉自览罪状,一时论决〔10〕。
大军东征,入为丞相长史。军还,复为魏郡〔11〕。转西曹属,从征汉中〔12〕。还为尚书。
【注释】
〔1〕相(xiàng):县名。县治在今安徽濉溪县西北。
〔2〕征南:即征南将军。当时任征南将军的是曹仁。
〔3〕彭城:郡名。治所在今江苏徐州市。乐陵:郡名。治所在今山东阳信县东南。
〔4〕魏郡:郡名。治所在今河北临漳县西南。都尉:官名。东汉在边境所在或内地个别重要的郡设置都尉,领兵维持治安。后来又逐渐带领属县,具有与郡太守类似的行政权力。
〔5〕曲周:县名。县治在今河北威县西南。
〔6〕结正:结案判决。弃市:死刑的一种。用刀杀死在市场上,但保持犯人尸体的完整。当时为了保证农业耕牛的数量,常颁布禁止杀牛的命令,违者要严惩。
〔7〕三典:三种轻重不同的刑法。《周礼·秋官·大司寇》说:“一曰刑新国用轻典,二曰刑平国用中典,三曰刑乱国用重典。”新国指新建之国。平国指建立时间较久政治平稳之国。当时曹操的魏公国新建立不久,而魏公国的封地就是陈矫所管的魏郡,所以他的意思是要从轻使用刑法。
〔8〕三章:前 206 年,刘邦攻占秦都咸阳,宣布废除秦朝的严酷法律,只规定三条,杀人者死,伤人、盗窃者抵罪,称为“约法三章”。
〔9〕惜轻重之理:担心量刑的偏轻或偏重。执法官员有这种担心,审理判决就缓慢,结果造成监狱中等待审判的罪犯人满为患。
〔10〕一时:一下子。论决:判决。
〔11〕为魏郡:当魏郡太守。
〔12〕汉中:郡名。治所在今陕西汉中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