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是时,杀禁地鹿者身死,财产没官〔1〕;有能觉告者厚加赏赐〔2〕。柔上疏曰:“圣王之御世〔3〕,莫不以广农为务,俭用为资〔4〕。夫农广则谷积,用俭则财蓄;蓄财积谷而有忧患之虞者,未之有也。古者一夫不耕,或为之饥〔5〕;一妇不织,或为之寒。中间以来〔6〕,百姓供给众役,亲田者既减;加顷复有猎禁,群鹿犯暴,残食生苗,处处为害,所伤不赀〔7〕;民虽障防,力不能御。至如荥阳左右,周数百里,岁略不收〔8〕;元元之命〔9〕,实可矜伤〔10〕。方今天下生财者甚少,而麋鹿之损者甚多。猝有兵戎之役,凶年之灾,将无以待之。惟陛下览先圣之所念,愍稼穑之艰难〔11〕;宽放民间,使得捕鹿,遂除其禁;则众庶久济〔12〕,莫不悦豫矣〔13〕。”〔一〕
顷之,护军营士窦礼近出不还〔14〕。营以为亡〔15〕,表言逐捕,没其妻盈及男女为官奴婢〔16〕。盈连至州府,称冤自讼〔17〕,莫有省者〔18〕。乃辞诣廷尉。
柔问曰:“汝何以知夫不亡?”盈垂泣对曰:“夫少单特〔19〕,养一老妪为母,事甚恭谨;又哀儿女,抚视不离:非是轻狡不顾室家者也。”
柔重问曰:“汝夫不与人有怨仇乎?”对曰:“夫良善,与人无仇。”又曰:“汝夫不与人交钱财乎?”对曰:“尝出钱与同营士焦子文〔20〕,〔久〕求不得。”
时子文适坐小事系狱〔21〕;柔乃见子文,问所坐。言次〔22〕,曰:“汝颇曾举人钱不〔23〕?”子文曰:“自以单贫,初不敢举人钱物也〔24〕。”柔察子文色动〔25〕,遂曰:“汝昔举窦礼钱,何言不邪?”子文怪知事露,应对不次〔26〕。柔曰:“汝已杀礼,便宜早服!”子文于是叩头,具首杀礼本末〔27〕,埋藏处所。柔便遣吏卒,承子文辞往掘礼,即得其尸。
诏书“复盈母子为平民〔28〕。班下天下〔29〕,以礼为戒〔30〕。”
【注释】
〔1〕没官:由官府没收。
〔2〕觉告:发现告发。
〔3〕御世:统治天下。
〔4〕资:凭借。
〔5〕或为之饥:有人要因此而挨饿。
〔6〕中间以来:一段时间以来。
〔7〕不赀(zī):无法计算。
〔8〕略:基本上。
〔9〕元元:指百姓。
〔10〕矜伤:怜悯痛心。
〔11〕稼穑(sè):耕种收割庄稼。指务农。
〔12〕济:得到益处。
〔13〕悦豫:喜悦。
〔14〕护军营士:护军所统领的军营兵士。
〔15〕亡:逃亡。
〔16〕男女:儿女。
〔17〕讼:申诉。
〔18〕省(xǐng ):理睬。
〔19〕单特:孤独无亲。
〔20〕出钱:借钱给别人。
〔21〕适:碰巧。坐小事:因犯小罪。
〔22〕言次:说话之间。
〔23〕举人钱:借别人的钱。
〔24〕初:完全。
〔25〕色动:神色改变。
〔26〕不次:前后矛盾。
〔27〕具首:完全供认。本末:经过。
〔28〕复:免除奴婢身分。
〔29〕班:发布公文。
〔30〕以礼为戒:以窦礼一案为鉴戒。即要求官员处理案件要像高柔那样细心尽职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魏名臣奏》载柔上疏曰:“臣深思陛下所以不早取此鹿者,诚欲使极蕃息,然后大取以为军国之用。然臣窃以为:今鹿但有日耗,终无从得多也。何以知之?今禁地广轮且千余里,臣下计无虑其中有虎大小六百头,狼有五百头,狐万头。使大虎一头,三日食一鹿,一虎一岁百二十鹿,是为六百头虎一岁食七万二十头鹿也。使十狼日共食一鹿,是为五百头狼一岁共食万八千头鹿。鹿子始生,未能善走;使十狐一日共食一子,比至健走一月之间,是为万狐一月共食鹿子三万头也。大凡一岁所食十二万头。其雕鹗所害,臣置不计。以此推之,终无从得多,不如早取之为便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