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性嗜酒,酒后欢呼极意〔1〕;或推引杯觞,搏击左右。权爱其才,弗之责也。凡自权统事,诸文诰策命〔2〕,邻国书符〔3〕,略皆综之所造也。初,以内外多事,特立科〔4〕:“长吏遭丧〔5〕,皆不得去〔6〕。”而数有犯者,权患之,使朝臣下议〔7〕。综议以为:“宜定科文,示以大辟〔8〕。行之一人,其后必绝。”遂用综言,由是奔丧乃断。
赤乌六年,卒。子冲嗣。冲平和有文干〔9〕。天纪中,为中书令。〔一〕
徐详者,字子明。吴郡乌程人也。先综死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极意:尽兴。
〔2〕策命:君主对臣下进行封土、授爵、记功时所颁发的特别文书。
〔3〕书符:公务文书。
〔4〕科:法令条款。
〔5〕遭丧:遇到(父母的)丧事。
〔6〕去:指离职回家奔丧。
〔7〕下议:表示意见。
〔8〕大辟:死刑。
〔9〕文干:文才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吴录》曰:“冲,后仕晋,尚书郎,吴郡太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