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志

《三国志》是我国著名史学家陈寿(西晋)撰写的史学名著,记载了从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到晋武帝太康元年(280)魏、蜀、吴三国鼎立时期的历史,后代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曹操、刘备、孙权、诸葛亮、关羽、周瑜等都有记载。《三国志》与《史记》《汉书》《后汉书》并称为“前四史”。全书共六十五卷,其中《魏书》三十卷、《蜀书》十五卷、《吴书》二十卷,南朝宋裴松之为之注,引魏晋时人著述两百多种,丰富了陈寿《三国志》文本本身。
太傅司马宣王问以时事,玄议以为:夫官才用人,国之柄也。故铨衡专于台阁,上之分也;孝行存乎闾巷,优劣任之乡人,下之叙也。夫欲清教审选,在明其分叙,不使相涉而已。何者?上过其分则恐所由之不本,而干势驰骛之路开;下逾其叙则恐天爵之外通,而机权之门多矣。夫天爵下通,是庶人议柄也;机权多门,是纷乱之原也。自州郡中正品度官才之来,有年载矣。缅缅纷纷,未闻整齐。岂非分叙参错,各失其要之所由哉?若令中正但考行伦辈;(伦)辈当行均,斯可官矣。何者?夫孝行著于家门,岂不忠恪于在官乎?仁恕称于族,岂不达于为政乎?义断行于乡党,岂不堪于事任乎?者之类,取于中正;虽不处其官名,斯任官可知矣。行有大小,比有高下,则所任之流,亦涣然明别矣。奚必使中正干铨衡之机于下,而执机柄者有所委仗于上;上下交侵,以生纷错哉!且台阁临下,考功校否;众职之属,各有官长。旦夕相考,莫究于此。闾阎之议,以意裁处;而使匠宰失位,众人驱骇:欲风俗清静,其可得乎?天台悬远,众所绝意。所得至者,更在侧近;孰不修饰以要所求?所求有路,则修己家门者,已不如自达于乡党矣;自达乡党者,已不如自求之于州邦矣。苟开之有路,而患其饰真离本;虽复严责中正,督以刑罚,犹无益也。岂若使各率其分:官长则各以其属能否献之台阁;台阁则据官长能否之第,参以乡闾德行之次,拟其伦比,勿使偏颇;中正则唯考其行迹,别其高下,审定辈类,勿使升降。台阁总之:如其所简或有参错,则其责负自在有司。官长所第,中正所辈,拟比随次,率而用之;如其不称,责负在外。然则内外相参,得失有所;互相形检,孰能相饰?斯则人心定而事理得,庶可以静风俗而审官才矣!

【原文】

太傅司马宣王问以时事〔1〕,玄议以为:

夫官才用人,国之柄也〔2〕。故铨衡专于台阁〔3〕,上之分也〔4〕;孝行存乎闾巷〔5〕,优劣任之乡人〔6〕,下之叙也〔7〕。夫欲清教审选〔8〕,在明其分叙〔9〕,不使相涉而已〔10〕。何者?上过其分则恐所由之不本〔11〕,而干势驰骛之路开〔12〕;下逾其叙则恐天爵之外通〔13〕,而机权之门多矣。夫天爵下通,是庶人议柄也〔14〕;机权多门,是纷乱之原也。

自州郡中正品度官才之来〔15〕,有年载矣。缅缅纷纷〔16〕,未闻整齐〔17〕。岂非分叙参错,各失其要之所由哉?若令中正但考行伦辈〔18〕;(伦)辈当行均〔19〕,斯可官矣。何者?夫孝行著于家门,岂不忠恪于在官乎?仁恕称于九族,岂不达于为政乎?义断行于乡党〔20〕,岂不堪于事任乎?三者之类〔21〕,取于中正;虽不处其官名〔22〕,斯任官可知矣。行有大小,比有高下,则所任之流〔23〕,亦涣然明别矣〔24〕。奚必使中正干铨衡之机于下〔25〕,而执机柄者有所委仗于上〔26〕;上下交侵,以生纷错哉!

且台阁临下,考功校否〔27〕;众职之属,各有官长。旦夕相考,莫究于此〔28〕。闾阎之议〔29〕,以意裁处〔30〕;而使匠宰失位〔31〕,众人驱骇〔32〕:欲风俗清静,其可得乎?天台悬远〔33〕,众所绝意〔34〕。所得至者〔35〕,更在侧近;孰不修饰以要所求〔36〕?所求有路,则修己家门者〔37〕,已不如自达于乡党矣〔38〕;自达乡党者,已不如自求之于州邦矣〔39〕。苟开之有路〔40〕,而患其饰真离本〔41〕;虽复严责中正,督以刑罚,犹无益也。

岂若使各率其分〔42〕:官长则各以其属能否献之台阁〔43〕;台阁则据官长能否之第〔44〕,参以乡闾德行之次〔45〕,拟其伦比〔46〕,勿使偏颇;中正则唯考其行迹,别其高下,审定辈类,勿使升降〔47〕。台阁总之〔48〕:如其所简或有参错〔49〕,则其责负自在有司〔50〕。官长所第,中正〔所〕辈,拟比随次,率而用之;如其不称〔51〕,责负在外〔52〕。然则内外相参,得失有所〔53〕;互相形检〔54〕,孰能相饰〔55〕?斯则人心定而事理得,庶可以静风俗而审官才矣!

【注释】

〔1〕时事:当时的政事。

〔2〕柄:权柄。

〔3〕铨衡:对人才的选择衡量。这是授给官职之前的必要程序。台阁:这里指尚书台。曹魏的官员选任,是由尚书台的吏部尚书负责。

〔4〕上之分(fèn):中央才应当具有的职分。

〔5〕闾巷:指居民区。

〔6〕任之乡人:由同乡的人来负责评判。

〔7〕下之叙:地方所应当遵守的次序。

〔8〕清教:使教化清明。这针对地方而言。审选:使选举周密。这针对中央而言。

〔9〕明其分叙:把中央的职分和地方的次序分清楚。

〔10〕相涉:相互干扰。

〔11〕上过其分:指中央铨衡人才时忽视了地方所提供的品行考察。所由之不本:进入仕途时不通过品行培养的根本途径。

〔12〕干势驰骛:为巴结权势而奔走。

〔13〕下逾其叙:指地方侵犯了中央选任人才的权力。天爵:皇朝的官职。外通:与地方发生关联。

〔14〕庶人议柄:平民百姓议论国家的权柄。

〔15〕中正:官名。负责品评人才。曹魏实行九品中正制,是古代人才选拔制度上的一个大变化。两汉的人才选拔,是以地方上的品行考察为基础,人们要在家乡作出较长时间的品行表现,才能得到地方上如孝廉之类的提名,然后送到中央考核而授官。东汉末年天下大乱,人口变动剧烈,迁徙频繁,地方上作出长期考察已不可能。于是,曹魏开始实行新法,即九品中正制。在每州设大中正一人,每郡设中正一人,均由本州郡人士在中央任官者兼任。中正负责评定本州郡人才,主要根据家庭先世的贵贱和本人德才的优劣,综合评定一个等级。等级有九,称为九品,第九品最低而第一品最高。中正每三年定品一次。名单呈送中央后,由吏部尚书根据定品的高低授官,低品授低官,高品授高官。由于中正所定的品级决定了所授官位的高低,所以代表地方进行品行才能考察的中正,实际上已经把中央的官职选任权力侵犯了。正因为如此,夏侯玄才批评九品中正制是“分叙参错,各失其要”。

〔16〕缅缅纷纷:纷乱的样子。

〔17〕整齐:指人才选拔上标准统一,衡量公平。

〔18〕考行:考察品行。伦辈:分类。

〔19〕辈当:分类恰当。行均:品行考察公正。

〔20〕义断:义气和决断。乡党:家乡。据说周代以五百家为一党,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一乡。

〔21〕类:分类。

〔22〕处:标明。

〔23〕流:流品。即等级。

〔24〕涣然:冰雪融化。比喻困难很快消失。

〔25〕奚必:何必。

〔26〕委仗:委托依仗。

〔27〕考功:考核官员的功劳。校否:比较官员的过失。

〔28〕莫究于此:对此都还不能彻底弄清楚。

〔29〕闾阎之议:这里指中正对人才优劣的评价。

〔30〕以意裁处:以自己个人的意见来作结论。

〔31〕匠宰:指在中央掌握铨选机柄的大臣。失位:意思是权力被下面的中正侵犯。

〔32〕驱骇:奔忙慌乱。

〔33〕天台:指中央负责铨选授官的尚书台。

〔34〕众所绝意:众人难以与它拉关系。

〔35〕所得:所能够。

〔36〕修饰:指耍手段。要所求:谋取所希求的东西。

〔37〕修己家门:在家庭中修养品行。

〔38〕自达:自己直接走后门。

〔39〕州邦:指州郡的中正。

〔40〕苟:假如。开:开后门。

〔41〕饰真:掩饰真实。离本:离开根本。

〔42〕岂若:还不如。各率其分:各自遵守本分。

〔43〕属:下属。能否:才能的优劣长短。

〔44〕第:等第。

〔45〕次:高下。

〔46〕拟:拟定。伦比:相应的类别。

〔47〕升降:过高过低。

〔48〕总之:汇总所有的人事档案加以处理。

〔49〕简:选择任用。

〔50〕责负:责任过失。有司:指尚书台。

〔51〕不称:不称职。

〔52〕外:指前面所说的官长、中正。

〔53〕有所:有地方追究。

〔54〕形检:对比检查。这针对被拟定为同一类的人才而言。

〔55〕饰:即上文所说的掩饰真实,弄虚作假。

上一篇:夏侯尚字伯仁。渊从子也。文帝与之亲友。太祖定冀州,尚为军司马,将骑从征伐。后为官将文学。魏国初建,迁黄门侍郎。代郡胡叛,遣鄢陵侯彰征讨之,以尚参彰军事,定代地。还,太祖崩于洛阳,尚持节,奉梓宫还邺。并录前功,封平陵亭侯,拜散骑常侍。迁中领军。文帝践阼,更封平陵乡侯,迁征南将军,领荆州刺史,假节,都督南方诸军事。尚奏:“刘备别军在上庸,山道险难,彼不我虞;若以奇兵潜行,出其不意,则独克之势也!”遂勒诸军击破上庸,平郡县,迁征南大将军。孙权虽称藩,尚益修攻讨之备,权后果有贰心。黄初年,车驾幸宛,使尚率诸军,与曹真共围江陵。权将诸葛瑾与尚军对江。瑾渡,入江中渚,而分水军于江中。尚夜多持油船,将步骑万余人,于下流潜渡,攻瑾诸军。夹江烧其舟船,水陆并攻。破之,城未拔;会大疫,诏敕尚引诸军还。益封百户,并前千百户;假钺,进为牧。荆州残荒,外接蛮夷;而与吴阻汉水为境,旧民多居江南。尚自上庸通道,西行百余里,山民蛮夷多服从者;年间,降附数千家。年,徙封昌陵乡侯。尚有爱妾,嬖幸,宠夺嫡室;嫡室,曹氏女也;故文帝遣人绞杀之。尚悲感,发病恍惚;既葬埋妾,不胜思见,复出视之。文帝闻而恚之曰:“杜袭之轻薄尚,良有以也!”然以旧臣,恩宠不衰。年,尚疾笃,还京都。帝数临幸,执手涕泣。尚薨。谥曰悼侯。子玄嗣。又分尚户百,赐尚弟子奉,爵关内侯。玄字太初。少知名,弱冠为散骑、黄门侍郎。尝进见,与皇后弟毛曾并坐。玄耻之,不悦形之于色。明帝恨之,左迁为羽林监。正始初,曹爽辅政。玄,爽之姑子也。累迁散骑常侍,中护军。
下一篇:又以为:古之建官,所以济育群生,统理民物也;故为之君长以司牧之。司牧之主,欲而专:,则官任定而上下安;专,则职业修而事不烦。夫事简业修,上下相安而不治者,未之有也。先王建万国,虽其详未可得而究;然分疆画界,各守土境,则非重累羁绊之体也。下考殷、周等之叙,徒有小大贵贱之差,亦无君官臣民而有统互相牵制者也。夫官统不,则职业不修;职业不修,则事何得而简?事之不简,则民何得而静?民之不静,则邪恶并兴,而奸伪滋长矣!先王达其如此,故专其职司而其统业。始自秦世,不师圣道;私以御职,奸以待下。惧宰官不之修,立监牧以董之;畏督监之容曲,设司察以纠之;宰牧相累,监察相司;人怀异心,上下殊务。汉承其绪,莫能匡改。魏室之隆,日不暇及。等之典,虽难猝复;可粗立仪准,以治制。今之长吏,皆君吏民;横重以郡守,累以刺史。若郡所摄,唯在大较;则与州同,无为再重。宜省郡守,但任刺史。刺史职存,则监察不废;郡吏万数,还亲农业,以省烦费,丰财殖谷。也。大县之才,皆堪郡守:是非之讼,每生意异;顺从则安,直己则争。夫和羹之美,在于合异;上下之益,在能相济;顺从乃安,此琴瑟声也。荡而除之,则官省事简。也。又干郡之吏,职监诸县,营护党亲、乡邑、旧故;如有不副,而因公掣顿:民之困弊,咎生于此。若皆并合,则乱原自塞。也。今承衰弊,民人凋落。贤才鲜少,任事者寡。郡县良吏,往往非。郡受县成,其剧在下;而吏之上选,郡当先足。此为亲民之吏,专得底下;吏者民命,而常顽鄙。今如并之,吏多选清良者造职,大化宣流,民物获宁。也。制使万户之县,名之郡守;千以上,名之都尉;千户以下,令长如故;自长以上,考课迁用;转以能升,所牧亦增:此进才效功之叙也。若经制定,则官才有次,治功齐明。也。若省郡守,县皆径达,事不壅隔,官无留滞;代之风,虽未可必,简之化,庶几可致。便民省费,在于此矣!
元芳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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