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畴得北归,率举宗族、他附从数百人〔1〕,扫地而盟曰:“君仇不报,吾不可以立于世!”遂入徐无山中〔2〕,营深险平敞地而居,躬耕以养父母。百姓归之,数年间至五千余家。
畴谓其父老曰:“诸君不以畴不肖,远来相就,众成都邑〔3〕。而莫相统一,恐非久安之道;愿推择其贤长者,以为之主。”皆曰:“善!”同佥推畴。畴曰:“今来在此,非苟安而已;将图大事,复怨雪耻。窃恐未得其志,而轻薄之徒自相侵侮,偷快一时〔4〕,无深计远虑。畴有愚计,愿与诸君共施之,可乎?”皆曰:“可!”
畴乃为约束相杀伤、犯盗、诤讼之法;法重者,至死,其次抵罪〔5〕:二十余条。又制为婚姻嫁娶之礼,兴举学校讲授之业;班行其众,众皆便之,至道不拾遗。北边翕然服其威信〔6〕,乌丸、鲜卑,并各遣译使致贡遗;畴悉抚纳,令不为寇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他:其他。
〔2〕徐无:山名。在今河北玉田县东北。
〔3〕众成都邑:人多就形成了城镇。
〔4〕偷快:只求眼前畅快。
〔5〕抵罪:指用财物、劳役等抵赎罪过。
〔6〕北边:北部边境。翕(xī)然:人心一致的样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