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文皇帝讳丕,字子桓。武帝太子也。中平四年冬〔1〕,生于谯。〔一〕建安十六年〔2〕,为五官中郎将,副丞相〔3〕。二十二年〔4〕,立为魏太子。〔二〕
太祖崩,嗣位为丞相,魏王。〔三〕尊王后曰王太后〔5〕。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中平四年:公元 187 年。
〔2〕建安十六年:公元 211 年。
〔3〕副丞相:做丞相的副手之意,不是正式的官名。
〔4〕二十二年:建安二十二年(公元 217)。
〔5〕王后:即曹丕的生母卞氏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魏书》曰:“帝生时,有云气,青色,而圜如车盖,当其上,终日。望气者以为‘至贵之证,非人臣之气’。年八岁,能属文。有逸才,遂博贯古今经传、诸子百家之书。善骑射,好击剑。举茂才,不行。”
《献帝起居注》曰:“建安十(五)〔三〕年,为司徒赵温所辟。太祖表‘温辟臣子弟,选举故不以实’。使侍中、守光禄勋郗虑,持节奉策免温官。”
〔二〕《魏略》曰:“太祖不时立太子。太子自疑。是时有高元吕者,善相人。乃呼问之,对曰:‘其贵乃不可言!’问:‘寿几何?’元吕曰:‘其寿至四十,当有小苦;过是无忧也。’后无几而立为王太子,至年四十而薨。”
〔三〕袁宏《汉纪》载汉帝诏曰:“魏太子丕:昔皇天授乃显考以翼我皇家,遂攘除群凶,拓定九州。弘功茂绩,光于宇宙;朕用垂拱负扆,二十有余载。天不慭遗一老,永保余一人;早世潜神,哀悼伤切。丕奕世宣明,宜秉文武,绍熙前绪。今使使持节、御史大夫华歆,奉策诏,授丕丞相印绶、魏王玺绂,领冀州牧。方今外有遗虏,遐夷未宾;旗鼓犹在边境,干戈不得韬刃。斯乃播扬洪烈,立功垂名之秋也;岂得修谅*之礼,究曾、闵之志哉?其敬服朕命,抑弭忧怀;旁祗厥绪,时亮庶功,以称朕意。於戏,可不勉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