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贾逵字梁道,河东襄陵人也。自为儿童,戏弄常设部伍〔1〕。祖父习,异之,曰:“汝大必为将率。”口授兵法数万言。〔一〕
初为郡吏,守绛邑长〔2〕。郭援之攻河东,所经城邑皆下,逵坚守。援攻之,不拔;乃召单于,并军急攻之,城将溃。绛父老与援要〔3〕,不害逵。绛人既溃,援闻逵名,欲使为将;以兵劫之〔4〕,逵不动。左右引逵,使叩头,逵叱之曰:“安有国家长吏为贼叩头〔5〕!”援怒,将斩之。绛吏民闻将杀逵,皆乘城呼曰:“负要杀我贤君〔6〕,宁俱死耳!”左右义逵,多为请,遂得免。〔二〕初,逵过皮氏,曰:“争地先据者胜〔7〕。”及围急,知不免;乃使人间行,送印绶归郡,且曰“急据皮氏”。援既并绛众,将进兵。逵恐其先得皮氏,乃以他计,疑援谋人祝奥,援由是留七日。郡从逵言,故得无败。〔三〕
后举茂才,除渑池令。高幹之反,张琰将举兵以应之。逵不知其谋,往见琰。闻变起,欲还。恐见执,乃为琰画计,如与同谋者;琰信之。时县寄治蠡城〔8〕,城堑不固;逵从琰求兵修城。诸欲为乱者皆不隐其谋,故逵得尽诛之。遂修城拒琰。琰败,逵以丧祖父,去官。司徒辟为掾,以议郎参司隶军事〔9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戏弄:做游戏。设部伍:模仿大人布置军队。
〔2〕绛邑:县名。县治在今山西侯马市东北。
〔3〕要(yāo):约定。
〔4〕兵:兵器。劫:威胁。
〔5〕长吏:县长、县令的别名。
〔6〕负要:背弃约定。
〔7〕争地:兵家必争之地。
〔8〕蠡城:地名。在今河南洛宁县西北。
〔9〕司隶:即司隶校尉。当时钟繇以侍中兼司隶校尉,督领关中诸军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魏略》曰:“逵,世为著姓。少孤,家贫,冬常无袴。过其妻兄柳孚宿,其明无何,著孚袴去。故时人谓之通健。”
〔二〕《魏略》曰:“援捕得逵。逵不肯拜,谓援曰:‘王府君临郡积年,不知足下曷为者也?’援怒曰:‘促斩之!’诸将覆护,乃囚于壶关;闭著土窖中,以车轮盖上,使人固守,方将杀之。逵从窖中谓守者曰:‘此间无健儿邪?而当使义士死此中乎!’时有祝公道者,与逵非故人,而适闻其言;怜其守正危厄,乃夜盗往引出,折械遣去,不语其姓名。”
〔三〕《孙资别传》曰:“资举河东计吏,到许,荐于相府曰:‘逵在绛邑,帅厉吏民,与贼郭援交战,力尽而败,为贼所俘;挺然直志,颜辞不屈,忠言闻于大众,烈节显于当时:虽古之直发据鼎,罔以加也。其才兼文武,诚时之利用。’”
《魏略》曰:“郭援破后,逵乃知前出己者为祝公道。公道,河南人也。后坐他事,当伏法;逵救之,力不能解,为之改服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