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建兴元年,封都乡侯,假节,加光禄勋。
四年〔1〕,转为前将军。以诸葛亮欲出军汉中,严当知后事〔2〕,移屯江州;留护军陈到驻永安,皆统属严〔3〕。严与孟达书曰:“吾与孔明俱受寄托,忧深责重,思得良伴。”亮亦与达书曰:“部分如流〔4〕,趋舍罔滞〔5〕,正方性也。”其见贵重如此。〔一〕
八年〔6〕,迁骠骑将军。以曹真欲三道向汉川,亮命严将二万人赴汉中。亮表严子丰为江州都督〔7〕,督军,典严后事〔8〕。亮以明年当出军,命严以中都护署府事〔9〕。严改名为“平”。
九年春〔10〕,亮军祁山,平催督运事。秋夏之际,值天霖雨,运粮不继。平遣参军狐忠、督军成藩喻指〔11〕,呼亮来还,亮承以退军。平闻军退,乃更佯惊,说:“军粮饶足〔12〕,何以便归?”欲以解己不办之责,显亮不进之愆也〔13〕。又表后主,说:“军伪退,欲以诱贼与战。”
亮具出其前后手笔书疏本末,平违错章灼〔14〕;平辞穷情竭,首谢罪负〔15〕。于是亮表平曰:“自先帝崩后,平所在治家〔16〕,尚为小惠;安身求名,无忧国之事。臣当北出,欲得平兵以镇汉中;平穷难纵横〔17〕,无有来意,而求以五郡为巴州刺史。去年臣欲西征,欲令平主督汉中,平说司马懿等开府辟召〔18〕,臣知平鄙情,欲因行之际逼臣取利也。是以表平子丰,督主江州,隆崇其遇,以取一时之务。平至之日,都委诸事,群臣上下皆怪臣待平之厚也。正以大事未定,汉室倾危;伐平之短,莫若褒之。然谓平情在于荣利而已,不意平心颠倒乃尔。若事稽留,将致祸败;是臣不敏,言多增咎。”〔二〕
乃废平为民,徙梓潼郡。〔三〕
十二年〔19〕,平闻亮卒,发病死。平常冀亮当自补复〔20〕;策后人不能,故以激愤也。〔四〕
丰,官至朱提太守〔21〕。〔五〕
【注释】
〔1〕四年:建兴四年(公元 226)。
〔2〕知后事:处理后方事务。
〔3〕皆统属严:都受李严的统辖。
〔4〕部分:处理(公事)。
〔5〕罔滞:没有滞留。
〔6〕八年:建兴八年(公元 230)。
〔7〕江州都督:官名。江州地区的军事指挥官。
〔8〕典严后事:负责处理李严留下的公事。
〔9〕署府事:处理丞相府事务。
〔10〕九年:建兴九年(公元231)。
〔11〕喻指:说明意思。
〔12〕饶足:充足。
〔13〕愆(qiān):过错。
〔14〕违错:错误。章灼:明显。
〔15〕首谢:坦白承认。罪负:罪责。
〔16〕治家:扩展自家的财产。
〔17〕穷难纵横:使用种种手段来抵制。
〔18〕开府:设置独立的办公府署。辟召:自行任命府署的下属官员。开府辟召通常是三公和地位尊崇的辅政大臣所享有的待遇。李严向诸葛亮提说司马懿享受开府辟召的特殊待遇意见,是表示自己的权位应当提高,并向诸葛亮看齐。当时蜀汉只有诸葛亮一人开府,李严认为自己也是接受托孤的辅政大臣,不应当低诸葛亮一等。
〔19〕十二年:建兴十二年(公元 234)。
〔20〕补复:弥补和恢复。指重新起用李严。
〔21〕朱提(shú shí):郡名。治所在今云南昭通市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诸葛亮集》有严与亮书,劝亮“宜受九锡,进爵称王”。亮答书曰:“吾与足下,相知久矣,可不复相解?足下方诲以光国,戒之以勿拘之道,是以未得默已。吾本东方下士,误用于先帝,位极人臣,禄赐百亿;今讨贼未效,知己未答,而方宠齐、晋,坐自贵大:非其义也!若灭魏斩叡,帝还故居,与诸子并升;虽十命可受,况于九邪!”
〔二〕亮公文上尚书曰:“平为大臣,受恩过量;不思忠报,横造无端;危耻不办,迷罔上下;论狱弃科,导人为奸;狭情志狂,若无天地!自度奸露,嫌心遂生;闻军临至,西向托疾还沮、(漳)〔沔〕;军临至沮,复还江阳,平参军狐忠勤谏乃止。今篡贼未灭,社稷多难;国事惟和,可以克捷;不可苞含,以危大业。辄与行中军师,车骑将军、都乡侯臣刘琰,使持节、前军师、征西大将军、领凉州刺史、南郑侯臣魏延,前将军、都亭侯臣袁綝,左将军、领荆州刺史、高阳乡侯臣吴壹,督前部、右将军、玄乡侯臣高翔,督后部、后将军、安乐亭侯臣吴班,领长史、绥军将军臣杨仪,督左部、行中监军、扬武将军臣邓芝,行前监军、征南将军臣刘巴,行中护军、偏将军臣费祎,行前护军、偏将军、汉成亭侯臣许允,行左护军、笃信中郎将臣丁咸,行右护军、偏将军臣刘敏,行护军、征(南)〔西〕将军、当阳亭侯臣姜维,行中典军、讨虏将军臣上官雍,行中参军、昭武中郎将臣胡济,行参军、建义将军臣阎晏,行参军、偏将军臣爨习,行参军、裨将军臣杜义,行参军、武略中郎将臣杜祺,行参军、绥戎都尉臣盛勃,领从事中郎、武略中郎将臣樊岐等议:辄解平任,免官禄、节传、印绶、符策,削其爵土。”
〔三〕诸葛亮又与平子丰教曰:“吾与君父子戮力以奖汉室,此神明所闻,非但人知之也。表都护典汉中,委君于东关者,不与人议也。谓至心感动,终始可保;何图中乖乎?昔楚卿屡绌,亦乃克复;思道则福,应自然之数也。愿宽慰都护,勤追前阙。今虽解任,形业夫故;奴婢宾客,百数十人;君以中郎、参军居府:方之气类,犹为上家。若都护思负一意,君与公琰推心从事者,否可复通,逝可复还也。详思斯戒,明吾用心。临书长叹,涕泣而已!”
〔四〕习凿齿曰:“昔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,没齿而无怨言,圣人以为难;诸葛亮之使廖立垂泣,李平致死:岂徒无怨言而已哉!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,镜至明而丑者(亡)〔忘〕怒;水镜之所以能穷物而无怨者,以其无私也。水镜无私,犹以免谤;况大人君子怀乐生之心,流矜恕之德;法行于不可不用,刑加乎自犯之罪;爵之而非私,诛之而不怒:天下有不服者乎?诸葛亮于是可谓能用刑矣。自秦、汉以来,未之有也!”
〔五〕苏林《汉书音义》曰:“朱,音铢;提,音时,如北方人名匕曰匙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