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文帝践阼,复在南阳。时王象为散骑常侍,荐俊曰:“伏见南阳太守杨俊,秉纯粹之茂质,履忠肃之弘量;体仁足以育物,笃实足以动众〔1〕;克长后进〔2〕,惠训不倦;外宽内直,仁而有断。自初弹冠〔3〕,所历垂化〔4〕;再守南阳〔5〕,恩德流著;殊邻异党〔6〕,襁负而至〔7〕。今境守清静,无所展其智能;宜还本朝,宣力辇毂〔8〕,熙帝之载〔9〕。”
俊自少及长,以人伦自任〔10〕。同郡审固、陈留卫恂,本皆出自兵伍;俊资拔奖致,咸作佳士。后固历位郡守,恂御史、县令。其明鉴行义多此类也。
初,临淄侯与俊善。太祖嫡嗣未定,密访群司〔11〕。俊虽并论文帝、临淄才分所长〔12〕,不适有所据当〔13〕;然称临淄尤美,文帝常以恨之。
黄初三年,车驾至宛〔14〕,以市不丰乐,发怒收俊。尚书仆射司马宣王、常侍王象、苟纬请俊〔15〕,叩头流血;帝不许。俊曰:“吾知罪矣!”遂自杀。众冤痛之。〔一〕
【注释】
〔1〕笃实:保持诚实的品性。
〔2〕克长后进:能够扶助后起人才成长。
〔3〕弹(tán)冠:这里指做官。
〔4〕垂化:留下美好的风气。
〔5〕再:两次。
〔6〕殊邻异党:都指与南阳邻近的其他地区。
〔7〕襁负:用布带把婴儿背上。
〔8〕宣力:效力。辇毂:车轮。这里指皇帝身边。
〔9〕熙帝之载:发扬光大皇帝的事业。语出《尚书·尧典》。
〔10〕人伦: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。这里着重指识别和奖拔人才。
〔11〕群司:各位官员。
〔12〕才分(fèn):才能天分。
〔13〕不适有所据当:不明确说出谁适合当继承人。
〔14〕宛(yuān):县名。县治在今河南南阳市。
〔15〕请俊:请求饶恕杨俊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世语》曰:“俊二孙:览字公质,汝阴太守。猗字公彦,尚书;晋东海王越舅也。览子沈,字宣弘。散骑常侍。”
《魏略》曰:“王象字羲伯。既为俊所知拔,果有才志。建安中,与同郡荀纬等俱为魏太子所礼待。及王粲、陈琳、阮瑀、路粹等亡后,新出之中,惟象才最高。魏有天下,拜象散骑侍郎,迁为常侍,封列侯。受诏撰《皇览》,使象领秘书监。象从延康元年始撰集,数岁成,藏于秘府;合四十余部,部有数十篇,通合八百余万字。象既性器和厚,又文采温雅;用是京师归美,称为儒宗。车驾南巡,未到宛,有诏:‘百官不得干豫郡县。’及车驾到,而宛令不解诏旨,闭市门。帝闻之,忿然曰:‘吾是寇邪?’乃收宛令及太守杨俊。诏问尚书:‘汉明帝杀几二千石?’时象见诏文,知俊必不免。乃当帝前叩头,流血竟面,请俊减死一等。帝不答,欲释,入禁中。象引帝衣,帝顾谓象曰:‘我知杨俊与卿本末耳。今听卿,是无我也!卿宁无俊邪?无我邪?’象以帝言切,乃缩手。帝遂入,决俊法,然后乃出。象自恨不能济俊,遂发病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