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鲍勋字叔业,泰山〔东〕平阳人也〔1〕。汉司隶校尉鲍宣九世孙〔2〕;宣后嗣有从上党徙泰山者,遂家焉。勋父信,灵帝时为骑都尉,大将军何进遣东募兵;后为济北相,协规太祖,身以遇害。语在《董卓传》、《武帝纪》。〔一〕
建安十七年,太祖追录信功,表封勋兄邵,新都亭侯;〔二〕辟勋,丞相掾。〔三〕二十二年〔3〕,立太子,以勋为中庶子〔4〕。徙黄门侍郎。出为魏郡西部都尉。太子郭夫人弟,为曲周县吏,断盗官布,法应弃市〔5〕。太祖时在谯;太子留邺,数手书为之请罪。勋不敢擅纵,具列上〔6〕。勋前在东宫,守正不挠,太子固不能悦;及重此事,恚望滋甚。会郡界休兵有失期者〔7〕,密敕中尉奏免勋官。久之,拜侍御史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东平阳:县名。是西汉时泰山郡的下属县。县治在今山东新泰市。
〔2〕鲍宣(?—公元 3):字子都,勃海郡高城(今河北盐山县东南)人。西汉哀帝时任谏大夫,上书批评时政。后任司隶校尉。王莽执政时,被迫自杀。传见《汉书》卷七十二。
〔3〕二十二年:建安二十二年(公元 217)。
〔4〕中庶子:官名。太子的侍从官员。
〔5〕弃市:在市场上被杀死。当时的死刑有三种。最重是砍头示众,称枭首;其次是腰斩;最下是弃市。
〔6〕上:上报。
〔7〕休兵:从戍守地轮换回家休整的兵士。失期:超过规定的休整期限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魏书》曰:“信父丹,官至少府、侍中,世以儒雅显。〔信〕少有大节,宽厚爱人,沉毅有谋。大将军何进辟。拜骑都尉。遣归募兵,得千余人。还到成皋,而进已遇害。信至京师,董卓亦始到。信知卓必为乱,劝袁绍袭卓,绍畏卓不敢发。语在《绍传》。信乃引军还乡里,收徒众二万,骑七百,辎重五千余乘。是岁,太祖始起兵于己吾;信与弟韬,以兵应太祖。太祖与袁绍,表信行破虏将军,韬裨将军。时绍众最盛,豪杰多向之。信独谓太祖曰:‘夫略不世出,能总英雄以拨乱反正者,君也。苟非其人,虽强必毙。君殆天之所启!’遂深自结纳,太祖亦亲异焉。汴水之败,信被创,韬在阵战亡。绍劫夺韩馥位,遂据冀州。信言于太祖曰:‘奸臣乘衅,荡覆王室;英雄奋节,天下响应者,义也。今绍为盟主,因权专利,将自生乱,是复有一卓也。若抑之,则力不能制,只以遘难,又何能济?且可规大河之南,以待其变。’太祖善之。太祖为东郡太守,表信为济北相。会黄巾大众入州界,刘岱欲与战,信止之;岱不从,遂败。语在《武纪》。太祖以贼恃胜而骄,欲设奇兵,挑击之于寿张。先与信出行战地,后步军未至,而猝与贼遇,遂接战。信殊死战,以救太祖;太祖仅得溃围出,信遂没。时年四十一。虽遭乱起兵,家本修儒,治身至俭;而厚养将士,居无余财,士以此归之。”
〔二〕《魏书》曰:“邵,有父风,太祖嘉之;加拜骑都尉,使持节。邵薨,子融嗣。”
〔三〕《魏书》曰:“勋,清白有高节,知名于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