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凌统字公绩,吴郡余杭人也。父操,轻侠有胆气。孙策初兴,每从征伐,常冠军履锋〔1〕。守永平长〔2〕,平治山越,奸猾敛手〔3〕。迁破贼校尉〔4〕。及权统军,从讨江夏。入夏口,先登,破其前锋;轻舟独进,中流矢死。
统年十五,左右多称述者;权亦以操死国事,拜统别部司马,行破贼都尉,使摄父兵。
后从击山贼,权破保屯,先还。余麻屯万人,统与督张异等留,攻围之,克日当攻。先期〔5〕,统与督陈勤,会饮酒。勤刚勇任气,因督祭酒〔6〕,陵轹一坐〔7〕,举罚不以其道〔8〕。统疾其侮慢,面折不为用〔9〕。勤怒詈统,及其父操;统流涕不答,众因罢出。勤乘酒凶悖,又于道路辱统。统不忍,引刀斫勤,数日乃死。及当攻屯,统曰:“非死无以谢罪!”乃率厉士卒,身当矢石,所攻一面,应时破坏;诸将乘胜,遂大破之。
还,自拘于军正〔10〕。权壮其果毅,使得以功赎罪。后权复征江夏,统为前锋;与所厚健儿数十人共乘一船〔11〕,常去大兵数十里。行入右江,斩黄祖将张硕,尽获船人。还以白权,引军兼道,水陆并集。时吕蒙败其水军,而统先搏其城,于是大获。
权以统为承烈都尉〔12〕。与周瑜等拒破曹公于乌林,遂攻曹仁。迁为校尉。
虽在军旅,亲贤接士,轻财重义,有国士之风。又从破皖,拜荡寇中郎将,领沛相〔13〕。与吕蒙等西取三郡。返自益阳,从(往)〔征〕合肥,为右部督〔14〕。
时权撤军,前部已发;魏将张辽等,奄至津北。权使追还前兵,兵去已远,势不相及;统率亲近三百人陷围,扶扞权出。敌已毁桥,桥之属者两版〔15〕,权策马驱驰;统复还战,左右尽死,身亦被创,所杀数十人;度权已免,乃还。桥败路绝,统被甲潜行〔16〕。
权既御船,见之惊喜。统痛亲近无返者,悲不自胜。权引袂拭之〔17〕,谓曰:“公绩,亡者已矣;苟使卿在,何患无人!”〔一〕拜偏将军,倍给本兵。
时有荐同郡盛暹于权者,以为梗概大节〔18〕,有过于统。权曰:“且令如统足矣!”后召暹夜至,时统已卧;闻之,摄衣出门,执其手以入:其爱善不害如此〔19〕。
统以山中人尚多壮悍,可以威恩诱也;权令东占且讨之〔20〕,命敕属城:凡统所求,皆先给后闻〔21〕。统素爱士,士亦慕焉,得精兵万余人。过本县,步入寺门,见长吏怀(三)〔手〕版〔22〕,恭敬尽礼。亲旧故人,恩意益隆。事毕当出,会病卒,时年(四)〔二〕十九。
权闻之,拊床起坐〔23〕,哀不能自止;数日减膳,言及流涕,使张承为作铭诔。二子烈、封,年各数岁;权内养于宫,爱待与诸子同。宾客进见,呼示之曰:“此吾虎子也!”及八九岁,令葛光教之读书,十日一令乘马。
追录统功,封烈亭侯,还其故兵。后烈有罪免;封复袭爵,领兵。〔二〕
【注释】
〔1〕冠军:充当全军的先头部队。履锋:冲锋。
〔2〕永平:县名。县治在今江苏溧阳市南。
〔3〕敛手:收手。指停止活动。
〔4〕破贼都尉:官名。领兵征伐。
〔5〕先期:在预定时间之前。
〔6〕祭酒:古代祭祀时,代表众人首先举起酒杯敬献神灵的长者,叫做祭酒。这里指在宴会上指挥饮酒的人。他按照当时一定的规矩指挥众人饮酒,违犯者将罚酒。
〔7〕陵轹(lì):欺压。
〔8〕不以其道:不按照正常的规矩。
〔9〕面折:当面抵制。不为用:不受摆布。
〔10〕军正:官名。军中的执法官。
〔11〕厚:厚待。
〔12〕承烈都尉:官名。领兵征伐。
〔13〕沛:王国名。治所在今江苏沛县。当时被曹操占据,这里是有名无实的遥领。
〔14〕右部督:官名。右部各军的指挥官。
〔15〕属:连接。
〔16〕潜行:潜水前行渡河。
〔17〕袂(mèi):衣袖。
〔18〕梗概:刚直的气概。
〔19〕不害:不忌妒。
〔20〕东:当时山越的主要活动区域,在吴、会稽、丹杨三郡交界的山区,即今江苏、浙江、安徽三省交界地。这一地区在孙吴东部,所以说是东。占(zhàn):招募。这是当时习语。或称占募。
〔21〕闻:报告。
〔22〕手版:用玉、象牙或竹木做成的记事板。臣下见君主或下级见上级时拿在手中,以免报告公事时遗忘。这里凌统见到地位低于自己的家乡余杭县的长官时执手版,是把对方当作父母官来尊敬。
〔23〕拊(fǔ):拍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《吴书》曰:“统创甚,权遂留统于舟,尽易其衣服。其创赖得卓氏良药,故得不死。”
〔二〕孙盛曰:“观孙权之养士也,倾心竭思,以求其死力。泣周泰之夷,殉陈武之妾,请吕蒙之命,育凌统之孤:卑曲苦志,如此之勤也!是故虽令德无闻,仁泽(内)〔罔〕著;而能屈强荆吴,僭拟年岁者,抑有由也。然霸王之道,期于大者远者;是以先王建德义之基,恢信顺之宇,制经略之纲,明贵贱之序;易简而其亲可久,体全而其功可大。岂委琐近务,邀利于当年哉!《语》曰:‘虽小道,必有可观者焉,致远恐泥。’其是之谓乎!”